| 年年3·15,今又3·15。我们仍记得去年这一天,春雨淅淅沥沥,飘个不停。当时在现场的一位消协工作人员说:“一整天啊,我的头也没能抬起来,因为投诉的人太多了!”
每年3·15,每年在现场,这样的场景总是一幕又一幕重演。
我们又陪伴您走过了整整一年。每当回顾走过的路程,总有一种牵挂让我们无法释怀。消费者协会,一个被弱势群体称之为“娘家”的团体,理应为守护百姓的幸福生存承担更多责任。
我们一贯认为,维护社会公正应是构建和谐的基石,统筹协调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关键。曾经,“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我们的信条,而当时代的步伐跨进21世纪,人们对改革路径的反思已空前醒目。在效率和公平之间,政府和公众都在审视何为合适的平衡。在这个历史节点上,我们需要对二十余年一以贯之的原则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正。公平是提高效率的原动力,效率是反哺公平的物质基础,只有在公平与效率并重的基础上,我们才能真正构建和谐。从公共治理的角度看,缓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的消费环境需要人人参与,但更需要政府的干预。
实现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客观上需要和谐友好的环境。和谐友好,不仅意味着消费者权益的被空前重视,也意味着商家对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重视。这一方面要求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另一方面,更需要商家重视长远利益。在2006年3·15这一天,我们努力提醒自己,消费者协会的责任和义务,就是对消费领域存在的种种乱相——尤其是有违“消费与环境”科学关系的现象进行“保护性干预”。我们要为维护和谐友好的环境,发挥更有力的作用。
“我们走了很远的路,就是为了寻找一盏灯”(顾城)。我们还将走下去,那盏灯就在不远的前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