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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日,扬州市民赵鹤年先生去新开放的“康山卢氏古宅”游玩,在景区入口遇到了麻烦,他的《老年证》在这个景点失效了。
赵鹤年先生年过六旬,根据扬州市政府的有关规定,赵先生凭自己的《老年证》可以免费进入本市各景点。但是,在“康山卢氏古宅”,他被那里的工作人员拦在了门外。工作人员对他说:“你那个东西在我们这里不管用,其它的各种游园证件也没有用,我们这里一律买票进入。”赵先生看看四周,的确有很多老年人和自己一样,无法凭证进入景点。赵先生很气愤,认为“康山卢氏古宅”的做法违反了政府规定。他找到该景点负责人,要求对方拿出相关文件。景点的负责人无法出示任何文件,为息事宁人,悄悄地对赵先生说,你的情况我们可以特别对待,今天就不用买票了。
赵先生进入景点,但忽然一想,这并不是他一个人的事,门外还有那么多老人呢,难道政府发的证是一张废纸吗?于是,游完景点后,他再次找到景点负责人,要求立即修改不合理的规定。第二天,第三天,赵先生又去,看看他的意见是否被落实,但一切依旧,门口总有被拒之门外的老人。
长假刚过,赵先生去了物价局,向他们反映了“康山卢氏古宅”违反收费规定的做法,并要求物价局依据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有关条款,给予查处。
赵先生说,“康山卢氏古宅”的做法明显违反了《价格法》和扬州市物价局的有关规定。市物价局曾发文明确指出,持有《扬州园林景点年卡》《离休证》《老年证》《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扬州特困职工证》,省、市《劳模证》,军人、军嫂、残疾人持证均可免去门票。
从物价局出来,赵先生又来到扬州市消费者协会反映情况。消协派调查员随赵先生一同去“康山卢氏古宅”实地调查。在该景点售票亭,赵先生问工作人员:“今天能不能凭老年证游园?”工作人员见是赵先生,不耐烦地答:“只有敬老证可以用,其他证件现在还是不行。”
据了解,“康山卢氏古宅”的经营权、管辖权归扬子江集团。类似性质的景点,在扬州还有扬州房地产公司辖下的“汪氏小苑”、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辖下的“吴道台府第”等。这样的景点是否应当执行政府的规定,老百姓很需要一个明确的说法。笔者认为,这些景点固然各有经济上的种种理由,但不应当将政府的刚性规定视为儿戏,他们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应当肩负起社会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