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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报纸,被一则消息吸引:扬州本月评选百名“好市民”。一看评选对象,“凡在扬州市区学习、工作、生活的工人、农民、军人、教师、学生、机关干部、个体工商户和居民(含在扬居留满一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均可参加”。也就是说,只要是在这个城市讨生活的人,不分等级高下类别,人人平等,个个有份。再看选举办法,“公众推荐、民意评选为主”。读到这里,心下感动,忽然就来了进一步关注的兴趣。
虽说“参与”是文明社会公民的觉悟和美德,但笔者对如今层出不穷的各种评选活动的参与度几等于零。原因很简单,就拿一年一度的“十大××人物”评选来讲,其所涉及的对象都是专门领域宝塔尖上的精英,如我辈站在塔基下的小民百姓,就算使劲仰起脖子瞪大眼,也还是看不清、看不真他们光环缭绕的形象,在这种情况下投票,除了增加操作者的工作量之外,实在别无裨益。故而还是不凑热闹的为好。再拿不久前的市劳模评选来说,这是政府部门的行政大事,人员推荐,指标分解,资格审查,一切由正规渠道有序运行,你一介小民百姓,想参与,又能挨上边么?至于其他超女、选秀、评选明星楼盘之类,既无特别兴趣,也有不想给什么人白做贡献的私心在里面,自然概是无涉。
参与好市民评选,则完全不存在以上问题。按笔者理解,这就像在自家果园里挑果子,你尽可以拣自己熟悉的、看上的挑。这个果子好不好,怎么个好,好在哪里,你了解得一清二楚。然后,每个人都把自己选中的果子放到一起,大家再来挨个儿品,依次尝,从中选出100个更好的,就是公认的好市民。
然而,接下来再看好市民候选对象的要求,才发现事情并非这么简单。首先,候选对象“要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具有突出示范作用且成绩显著,为广大群众所公认,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其次,还要同时“具备‘三好’基本要求”。哪三好?“在社会上是一个好公民”;“在工作中是一个好员工”;“在家庭里是一个好成员”。细数具体条目,共有一十八条,曰:文明礼貌、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勤奋学习、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乐于奉献、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崇尚科学、健康文明。
好一个庞大而完美的标准体系,简直涵盖了这个社会对它的最模范成员的所有要求。能够同时具有这三个文明和这十八条美德,还得表现突出的人,莫说当选好市民,就是竞争其他任何一好,比如好党员、好干部、劳模、英雄等等,也全都达标了。也就是说,要当好市民,着实不容易呢。可能你得先是个好党员、好干部、劳模、英雄等等。
说这些,并非本人认为评选好市民就不需要高标准、严要求。而是出于对本次活动的赞成和热爱,想表达一点希望,希望运用这样一个理想筛子矩阵“最终筛选出100名扬州市‘好市民’”,的确还是从我们城市果园中带露采摘的新鲜原生果子,那些带着和我们一样的泥土气息而为我们所熟悉的、亲切的、色香味俱优而令人心向往之、回味无穷的果中佳品,而不是经过创意描绘出来的仅供观赏的彩塑寿桃。
这,想必也是评选好市民活动的意义之所在。(刘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