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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为了给新开张的理发店起个响亮的字号以吸引消费者,别出心裁的挂起了“最高发院”的招牌,结果开业当天就被工商部门责令停业整顿。
5月9日上午,有群众向施桥工商所反映,在该镇钟灵大道上新开了一家叫“最高发院”的理发店,字号名称和国家司法机关同音,过路群众看了后纷纷议论,觉得很不严肃。工商人员根据群众反映对这家理发店进行了检查,发现这家“最高发院”竟然还是无照经营的黑店。根据经营者茅某交代,为了提高理发店的知名度,自己想到了“最高发院”和国家司法机关“最高法院”同音,于是也没有到工商部门申请字号名称核准就擅自使用。
工商执法人员向茅某严肃指出,“最高发院”这个字号是肯定不允许使用的,一是字号名称中“最高”一词含有绝对化的意思,不符合《广告法》的有关要求。二是“最高发院”与国家司法机关同音,即使向工商部门申请字号名称核准也肯定不能通过。工商执法人员当即要求茅某停止经营,拆除牌匾以消除影响。(朱鹏、骐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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