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扬州市第37次政府常务会议决定,正式出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新出台的《扬州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从建立组织机构、监测预警系统和报告制度,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后续处置及奖励与责任追究,全部作了详细规定。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处置指挥分为事故调查组、事故处理组、医疗救治组、案件查办组、专家咨询组、综合组、现场检测与评估组、信息发布组等8个工作小组,同时由食品药品监管局承担信息保障,卫生系统提供医疗保障,指挥办、各级政府提供人员保障,各级政府提供物质保障,技术部门提供技术保障,市财政部门负责资金保障等,确保突发事故有序应对。全面建立健全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刘世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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