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31日,我市公园年票上半年集中办理结束。笔者的一个同学在江都工作,想办张年票带小女儿经常到景点转转,结果由于没有扬州市区身份证而未能如愿。失望之余未免让人有些纳闷:除市区之外的大部分扬州居民都无法享受年票优惠,大量外来人员更是被排除在外。这种差别制度设计本身,是否就存在着某种合理性缺陷呢?
北京市2006年的公园年票发售已经取消了年龄和户籍限制,非京籍人员均可办理。只要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张一寸照片,花上200元钱,就可以在一年内游览北京的12个著名公园。没有户籍和年龄限制,也就意味着到北京的人都可以买到公园年票。当一个人在首都凭身份证就可以享受到和本地人一样的优惠公园年票时,我想他的心里一定觉得暖洋洋的。国内以杭州为代表的一些旅游城市,已经开始有意识地逐步扩大享受年票人群。以年票放开为切入点,积极开拓本地游市场,不仅是惠及万千民众的善举,更重要的是刺激了旅游消费,做大了旅游市场,促进了产业升级。
公园年票设置户籍藩篱,从本质上讲是一种地域歧视。市场经济是一种竞争经济,所崇尚的是公平秩序。从依法治国的角度而言,培育自由平等的市民文化,不仅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客观需求,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中国社会发展到今日,大多数人已经认识到外来人口对一个城市发展的巨大作用。离开了外来人员,每一个城市都可能陷入瘫痪和混乱。既然外来公民和本地人一样作出了贡献,缴纳了税金,他们就理所当然地应该享受与本地人一样的公共福利,平等享有租购住宅、求职就业、接受教育、婚姻生育、参与公共决策等各项权利。当户籍偏见渐渐失去市场、外来人员的作用已经基本得到认同之后,对社会管理部门而言,平等对待外来人员,就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头上和文件里,而应该落实在每一项公共政策中。我们所需要认真检讨的是,在现行的公共政策里,还有多少与平等对待外来人员理念相悖的制度障碍?
公共政策的“公共”属性,要求其不能带有任何歧视性的内容,人为地把一部分人排除在政策之外,这个政策就是不完备的,甚至是与行政许可法相违背的。窃以为,每一个人都能买到优惠年票的公园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园。恰当运用价格杠杆,丰富年票种类内涵,合理安排价格等次,设置高峰禁用时段,引导市民有序消费,公园的正常运作也不会面临太大的秩序危机和成本黑洞。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扬州作为一个开放的旅游城市,应该有这样的心胸和境界,努力为海内外宾客营造一个温情愉悦的旅游环境。段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