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为一项科研课题,它没有遵循医学伦理学“知情同意”的应用原则;作为一种成品制剂,它没有批准文号,没有标明成分、副作用、禁忌症和注意事项;作为一位资深医师,他没有仔细观察病情变化,也没有尽到提醒和告知义务。
患者﹙左﹚投诉
“皮炎代煎1号方”就是去年曾被查处的养血润肤合剂
认识了黄医师
纪慧敏的牛皮癣好些年了。发作时,两肋痒得出奇,有时候能抓出血来。她也知道这是顽疾,现代医学拿它没多少办法,但心里多少还是有些侥幸,逢了有这方面的信息,她都要瞪大眼睛,竖起耳朵。不过,歪猫子的小医院她是不敢去的,江湖郎中的话也不敢听。“这些人除了骗钱,没什么真本事,”她说。
但对来自正规渠道的消息,纪慧敏另眼相待。一天,一位在扬州中医院工作的同学对她说:“你这个病怎么不找我呢?我们医院有办法。”纪慧敏知道这位同学的为人,晓得她不会说假话,而且,扬州中医院很正规,在扬州也有名气,就问:“人家都说这个病是‘不死的肿瘤’,你们有什么办法?”同学对她说:“咳,你真老外。我们院有个医师专攻这个课题。”
2005年8月10日,在同学引荐下,纪慧敏见到了那位专攻皮肤病的医师。医师姓黄,看上去50来岁,很沉稳。
“牛皮癣并非传说的不治之症,可以治好,”黄医师说,“我们已治好了一些病人。”
“我知道治这个病难呢,只要能治好,哪怕花个两三年时间,”纪慧敏说。
“怎么会需要两年呢?”黄医师笑了。
纪慧敏信心大增。
怎会得了“药肝”?
黄医师当天就给纪慧敏开了药。从8月10日就诊,到10月6日,她一直老老实实按处方服用“消银合剂”。近两个月下来,效果不很明显。从10月18日起,黄医师让她改服由这家医院自制的“皮炎代煎1号”。纪慧敏弄不清“皮炎代煎1号”究竟是什么成分,只知道它是一种棕色液体,装在250ml输液瓶里,铝口封得好好的。
专家开的药当然不会错,那就吃吧。从10月18日到11月17日,黄医师一共开了12瓶,纪慧敏吃了10瓶。钱花得不多,但吃着吃着,问题来了。先是有点厌食,接着气色也不好了。月底一天,老同学在医院看见她,忽然对她说:“几天不见,你怎么这样黄啊?”老同学在医院工作多年,很有经验,叫她去查肝功能。纪慧敏立刻赶到内科,当班医生见了就像见到瘟疫一样,坐也不让坐,就叫她站在门口,然后把单子塞给她。
12月1日,检验报告出来了:“黄疸性肝炎”。
纪慧敏拿到报告单就哭了,她头脑里一片空白,不知如何是好。同学忙对她说:“快去苏北医院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纪慧敏立刻前往苏北人民医院。去了就住院。
给她看病的是传染病科王主任。作了详细问诊及各项检查后,王主任告诉她:“你得了药肝。”
王主任分析,纪慧敏所以患药肝,可能与之前服用治疗牛皮癣的中草药有关,“此类中药伤肝,十有八九。”但旋又安慰她不用紧张,“药物性肝炎”不同于“病毒性肝炎”,一般能治愈。纪慧敏情绪渐归平复。
48天后,纪慧敏病愈出院。好在有医保,这次住院她只掏了3000多元。
“皮炎代煎1号方”
吃了黄医师的药,染了一场“黄疸肝炎”,牛皮癣还是老样子。病后,纪慧敏一直精神不佳,两腿无力,一直在家歇着。
既然药肝由药物引起,之前又没有吃过其它药,纪慧敏开始怀疑“皮炎代煎1号方”。但碍于老同学的面子,又不好意思找医院。想想,就来到扬州市消费者协会,“这事总归要有个说法吧!”
5月16日,扬州消协派调查员去了解这件事。在那家医院,调查员见到了黄医师。黄说:“药肝?怎么可能呢,我看过这么多病人,从来没有这样的事。”
6月12日,调查员又一次去医院。这次,出面接待的是办公室主任和药剂科主任。调查员问:“‘皮炎代煎1号方’是不是院内制剂?”药剂科主任答:“不是,是我们为方便病人的‘代煎药’。”
调查员又问:“这种药成分是不是都一样?”回答是肯定的。“是些什么成分?”答:“这是科研课题,保密,不好说。”
“既然以固定处方成批生产,成品包装上又贴有统一印刷标签,怎么能叫代煎呢?”
药剂科主任没有正面回答,只是说,这是一个科研课题,已经报到省里去了,很快就会批下来。三年前,也在市药监局备过案。为证明这一说法,她还拿出一份《院内课题目录》,指着第9项对调查员说:“‘皮炎代煎1号方’就是这里的‘养血润肤合剂’。”
上次吃了个不软不硬的钉子,这回可是有备而来,调查员说:既然是“养血润肤合剂”,就不是什么代煎药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报送有关资料和样品,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制剂批准文号后,方可配制。“养血润肤合剂”没有批准文号,没有批准文号的药就是假药劣药。
这一说,气氛就有点紧张了。两位主任坚持认为他们的做法没有错,纪慧敏得药肝跟吃这种药没有关系。“她可以去打官司,到法庭上,我们可以证明我们的药没有任何问题。”
中药会引起药肝吗?
当天下午,调查员带着纪慧敏提供的1瓶“皮炎代煎1号方”走访市药监局。市药监局十分重视,稽查处的一位同志反复观看了样品,说:“从生产形式、药品包装上看,这属于院内制剂,医院是借‘代煎’打擦边球。”
这位同志还认为,医院说患者的药肝与之无关,就应该负举证责任。
治疗牛皮癣的中药制剂是否可能导致药肝?为了搞清这个问题,调查员又请教了专家。专家说,完全可能。“在治疗皮肤病的中草药中,有多味药材可能导致药物性肝炎。有资料显示,能够导致药肝的中草药不下200味。”
治疗牛皮癣的中药可以引起药肝,之前就有例证。扬州市消协在今年《3·15特刊》中,就有相关投诉案例的报道。该案最终以售药单位向患者支付赔偿金调解结束。
6月13日上午,调查员再次约见纪慧敏。调查员问,服药期间院方有无告知此药副作用,有无提醒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回答是否定的。“假如他们早点提醒我,我怎么会得药肝呢?”
真相浮出水面
事实真相逐渐浮出水面。医院给纪慧敏服用的“皮炎代煎1号方”没有药品批准文号。作为一种成品制剂,它没有标明成分,没有标明副作用、禁忌症和注意事项。
黄医师在指导纪慧敏服药期间,也没有尽到提醒和告知义务。治疗皮肤病(包括牛皮癣)的某些中草药可能导致药肝是医学常识,遗憾的是,作为一名医师,他竟然疏忽了,既没有仔细观察病情变化,也没有提醒纪慧敏作肝功能检查。
事实上,医方的责任还不止于这些。既然如医院所说,“皮炎代煎1号方”是院内科研课题,那么,依据《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规定,在临床使用该药物时,应该已经获得《医疗机构制剂临床研究批件》。并且,还应“取得受试者知情同意书以及伦理委员会的同意,按照《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实施。”《制剂临床研究批件》是否已经获得,因医院未出示,调查人员无从知晓。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医院没有和患者签定《知情同意书》。
换句话说,纪慧敏在本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作了扬州中医院“科研项目”的试验品。
纪慧敏应该不是唯一服用“皮炎代煎1号方”的患者,因为根据有关规定,“医疗机构制剂的临床研究……受试例数不得少于60例”。而这一课题立项始于两年之前,这家医院到底给多少患者违规服用了这种药?这真让人担心。
6月19日上午,消协调查员接到市药监局正式通报:该医院所谓“皮炎代煎1号方”涉嫌违规。此药即为“养血润肤合剂”,曾于去年被查处,现在换了个名称又出笼了。目前,市药监局已立案。而在此之前,6月16日上午,纪慧敏已接到扬州中医院“希望沟通”的电话。她高兴地对消协调查员说:“这说明他们知道严重性了。我真不希望这样的事再发生在其他人身上。”丁艳 赵鹤年(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链接:什么是知情同意原则?
医学伦理学的应用原则包括知情同意原则。
知情同意,也称知情许诺或承诺,临床上指在病人和医生之间,当对病人作出诊断或推荐一种治疗方案时,要求医务人员必须向病人提供包括诊断结论、治疗方案、病情预后以及治疗费用等方面的真实、充分的信息,尤其是诊断方案的性质、作用、依据、损害、风险以及不可预见的意外等情况,使病人或其家属经过深思熟虑自主作出选择,并以相应的方式表达其接受或拒绝此种治疗方案的意愿和承诺,并在患者方明确承诺后才可最终确定和实施拟定的治疗方案。
“知情”应该满足如下伦理条件:提供信息的动机和目的完全是为了病人利益;提供让病人作出决定的足够信息;向病人作充分必要的说明和解释。
病人在知情的基础上作出某种许诺或承诺即“同意”应具备如下条件:病人有自由选择的权利;病人有同意的合法权利;病人有充分的理解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