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让责任感来考量你我 让公益心来温暖大家
近年来,我市消费侵权现象呈上升趋势。据我会调查,遭遇侵权后,消费者选择通过诉讼等途径主张自己权利的廖廖无几,让其却步的主要原因是高昂的维权成本。消费领域矛盾与纠纷的积累,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也影响了社会的和谐。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各级人民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建立和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救助制度,是消协在新形势下更好地履行《消法》职能的要求,也是扶助弱势消费群体解决消费争议的需要。为构建和谐扬州,健全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救助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扬州市消费者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参照中国消费者协会《消费者协会法律支持办法》,《扬州市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救助办法》经扬州市消费者协会四届二次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并开始实施。
扬州市消费者协会现向社会各界募集“扬州市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救助基金”。感谢你们对我市消费维权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