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今天从国家发改委获悉,在2005年的全国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专项检查中,共查出各类价格违法案件1万余件,涉及价格违法金额近8亿元。其中,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安徽省淮北市人民医院、四川省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浙江省诸暨市中医医院、黑龙江省医院、广西自治区横县人民医院、天津市天和医院以及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八家单位存在明显的医药价格违法行为。
在通报中,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被指涉及价格违法金额482.99万元,存在超过规定标准向患者多收取点名手术费、自立项目收取穿刺器费、超过规定进销差率销售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等行为。安徽省淮北市人民医院涉及价格违法金额183.58万元,存在自立项目向患者收取晨间和晚间护理费,超过规定进销差率销售特殊医用材料等行为。四川省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被指超过规定标准向患者收取近视眼手术费、麻醉费、输液费等,涉及价格违法金额161.62万元。此外,浙江省诸暨市中医医院等五家医院涉及价格违法金额从120.48万元到77.94万元不等。
据了解,针对上述八家单位的价格违法行为,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正在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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