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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蔡女士反映,她在一饭店请客吃饭,共消费30多瓶啤酒,结账时蔡女士要求将空啤酒瓶交由自己处置或者冲抵部分饭钱,但饭店不答应,并说“从无先例”。蔡女士十分疑惑,喝完的空啤酒瓶到底归谁?
消协认为,如果酒店没有事先表示酒水价格不包括酒瓶的话,那么消费者购买酒水,空瓶理应归顾客所有,酒瓶就等同于商品的外包装,顾客购买商品,不可能将包装拆下再还给商家。消费者享有对空瓶的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酒店经营者无权加以干涉,不允许顾客自由处置空瓶,是对其合法权益的侵犯。不过,顾客结账后留置的空酒瓶,可以视为遗弃物,酒店方有权自行处理。至于空瓶能否折抵饭钱,必须双方意思表达一致,如果消费者单方面提出,酒店一方可以拒绝。
笔者建议:从“顾客至上”的角度出发,酒店经营者应该允许顾客就地退瓶,数量多的,可以冲抵部分餐费。目前餐饮行业竞争激烈,谁真正替消费者考虑,谁就可能“棋胜一招”。 赵宏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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