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扬州某家政公司推出“陪诊服务”,陪同病人就诊,为患者把关医生开出的处方,必要时甚至剔除部分药品和检查。服务推出后,受到欢迎,同时也引来不少争议。
“陪诊服务”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医患双方信息不对称的尴尬,且较适合诸如“空巢”老人等人群。看病难、看病贵是当前很多老百姓心中的痛,陪诊公司正是这一社会背景下的产物,至少对部分患者而言有一定帮助。而且“法无明文禁止即可行”,从现行有关法律规定看,似乎尚无阻滞开展此项家政业务的法律依据。
有人认为“陪诊服务”干涉了医生独立行使处方权,笔者不以为然。处方权是医院药品管理权的一部分,处方行为虽然是技术性活动,但同时也具有管理性。医生诊断某一病情后,有权在不同类型的药品、同一类型药品的不同厂家中进行自由选择,并决定用药量多少。对此,医院的行政领导、业务科室和药品采购部门都无权干涉。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把避免“过度医疗”片面寄托在道德操守上,既不现实也不理性,更令医者承担了不能承受之重。从法律后果来看,处方行为是医生的职务行为。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促进公平、公开公正,任何时候都无可厚非。除了利用公共权力、行政手段约束医生的处方权外,引入相应民间方式来监督医生处方权也是一种有益的探索。
笔者倒是有些担心“陪诊服务”会沦为一种新型的公司化“医托”。原因是陪诊人员以前均为医疗行业的从业人员,他们一般与医院医务人员比较熟悉,如果他们相互串通操控病人,后果将更为严重。而且“陪诊服务”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标准是处方金额的10%,这种计酬方式背后隐藏的利益驱动,恐怕足以将有限的患者权益消耗殆尽。相关部门一定要加强监管,患者也许提高警惕,避免“陪诊服务”经营走样。
从表面上看,“陪诊服务”为满足一定市场需要应运而生,但它实际上反映出的是医患供需矛盾,医疗诚信缺失,服务水平和理念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在医疗卫生保障体系相对发达的西方国家,出现这种以“减负”为宗旨的陪诊服务是难以想象的。陪诊服务的出现本身是一种尴尬的无奈,也至少能给医界两点启示:一是尽量减少服务缺陷,努力提高患者满意度;二是一些患者少的医院和社区医院,不妨学学陪诊公司的做法,在扩展服务中求发展。段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