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花样繁多的各类展销会频繁在农村各地举办,并且正以每年15%以上的速度递增,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实惠和方便。展销会上,吆喝声此起彼伏,消费者挑选货品的热情也持续高涨。但是,每逢展销会过后,当地消协接到关于产品质量的投诉也越来越多。
一、 消费者遭遇
案例一:
2005年12月,家住头桥镇的刘女士在该镇举办的某展会中看到一只小皮包很漂亮,摊主要价 150 元,最后讲到 60 元。可只用了几天,刘女士就发现,皮包开始掉色,连拉链也掉色,看起来铜质的拉链原来是铝制的。
案例二:
2006年1月,瓜洲的消费者王女士在某展会的最后一天和朋友一块去参观,看见一种产自内蒙的羊毛被不错,标价 680 元,经过讨价还价,最后讲到 280 元,王女士高高兴兴地把羊毛被抱回了家,可到了晚上,在毛纺厂作技术工作的女儿看后却说,被里虽有羊毛,但大部分是腈纶丝。
案例三:
汊河的张先生在今年3月某工艺品展销会结束前看中了一个石头雕刻,标价 5000 元。摊主讲,是岫岩玉的,非常珍贵,张先生也不知道岫岩玉究竟是什么,通过压价,一直讲到 1500 元,朋友帮着一块搬回了家。后来,张先生让懂行的朋友看了,不想朋友却说是白滑石,价值也就300元。
像这样被“商品展销会”蒙骗的消费者为数不少。工商执法人员曾经在今年的一次展会中突击检查,发现现场展示的商品多以服装和床上用品为主,品种式样繁多,档次中偏低。之前展销商打出的“名牌”字样的服装,寥寥无几,而且其中三家展示销售的圣罗兰、老人头、鳄鱼都是假冒产品。他们打着“国外名牌、低价销售”、“国外名牌授权、国内组织生产”的招牌,以低价做诱饵,以国外名牌为幌子,严重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搅乱了会展的正常秩序。消费者都希望购买到物美价廉的打折商品,有贪图便宜的心理,普遍认为展会就要结束了,参展商一般不会再将参展的商品带回去,肯定要便宜处理。再加上,消费者不能准确的辨别货物的档次真假,还以为参加展会的商品质量好、价格便宜、没有假货,因此就产生了诸如刘女士、王女士、张先生之类的遭遇。
二、 展销会投诉多、监管难的原因
消协观点:展销会作为一种形式灵活、成本低廉的组织化营销方式,其商品具有性价比、种类多等优势,对消费者也颇具吸引力。但由于有些展销会没有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及制度约束,加之商家在相对宽松的经营环境下缺乏自律,导致展销会的组织运作出现混乱,参展客商只需交纳相关费用即可,至于其商品质量、售后服务等与消费者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却很少有人过问,展销会就可能存在粗制滥造的情形。同时,由于展销会参展商流动性大,而且展商一般不主动开具消费凭证,极易让假冒伪劣产品藏身,因此展会后的消费者投诉不断。
工商执法人员观点:主办方在申办展销会时,只需提供举办单位证件、场地使用证明、组织实施方案,无须出示有关展品质量合格证明等文件。因而展会的组织者都是只管收“入场费”,管理、服务等都跟不上,在商品质量的把关上更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出租场地方只负责场地出租,只要主办方能出示营业执照以及当地工商部门批准的展销许可证以及消防部门的许可证,就可以顺利出租场地。而且现在的许多展会都存在着流动摊位的问题,这些流动摊位常常混进展会,以低价兜售三无、甚至是假冒伪劣产品,等消费者发觉上当时,他们却早已溜之大吉。此外,即使是正规展商,由于数量众多,不可能对每个展位都进行实时监控,一旦发生纠纷,经销商拒不认账,消费者要投诉往往就处于被动。尤其是在展会最后一天,有些厂家会打着“降价”的幌子,暗中短斤缺两,或是以次充好,消费者抱着“搭末班车”的心态,往往会上当受骗,但此时展会已经结束,厂家也脱离了主办方的监管,解决又会有难度。
三、消费者购买展销会商品的注意点
1、消费者购买展销会商品应理性消费,不能被商品过度的宣传和便宜的价格蒙蔽了双眼。决定购物时最好选择编号齐全的正规展位,要认准品牌名称、厂家厂址,仔细查看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等内容是否清晰、明确,别光贪图价格便宜,还应关心产品是否质量过关、计量准确,避免吃“哑巴亏”。
2、在选购展销会商品时,应仔细查验是否为“三无”产品,并索要消费票据,以免因纠纷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同时发现问题应立即向工商部门投诉。
3、如果经销者已撤展,消费者可以找主办展会的单位承担责任,如果主办方也不知去向,可按照外包装上的信息直接找生产方索赔。展会实际上就是一次短时间的市场,在展会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同样要受到法律的惩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这就是说,如果展销会已经结束,销售者已经离开,则会展的举办方应承担相应责任。丁玲 陈允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