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动自行车由于无需加油、无需驾驶证,近年来倍受消费者的青睐,然而,你可知还有更让你心动的电动自行车——自发电电动车。国庆前夕,正想购买电动车的宝应县山阳镇鲁女士听说后喜出望外,立马携款进城!
在宝应安宜东路,鲁女士好不容易找到了这家专门销售自发电电动车的经营部。左挑右选,最后终于看中了一款踏板式电动车。老板说:“该车不用人工操作,骑起来就可以自动充电,没电也可以骑。”听了老板的介绍,再看看车轮上标注的“数码变频、超大功率、自发电型”字样,尽管该车比普通电动车价格高,但鲁女士还是毫不犹豫地掏出了2900元,满怀喜悦地把电动车开回了家。
然而,冲着“自发电”买回的电动车,并没有能像商家宣传的那样自发电。不充电就骑不走,鲁女士感觉上当了。次日找到商家,要求退货。而此时的商家却变卦了,卖车前的笑容荡然无存,店老板板着面孔冷冷地说道:“退货不可能,别说你了,即使痞子来也不怕。”一句话压得鲁女士汗毛倒竖。无奈之下,鲁女士拨通了宝应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电话。
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赶到商家展开调查。
商家声称:因为厂家在该车印制的功能介绍中自称是“数码变频、超大功率、自发电型”,所以他就照本宣科了,他说,“自发电型就是下坡时摩擦生电,可以比一般电动车多跑5公里。”
而该车的生产厂家则跟执法人员解释说:标注为“自发电型”,主要是因为电动车的电机是发电型的,即其在运行过程中能反向发电,从而使电动车前行。他强调,这并不是消费者所理解的电动车自行发电。他还说,是商家在销售时,夸大了自发电功能的宣传,引起了消费者误解。
电动车到底能不能在骑行过程中自发电?在执法人员的追问下,厂家开始支吾其辞,他无法提供该电动车能“自发电”功能的依据。最后不得不承认标注“自发电型”易使消费者产生误解。
据此,宝应工商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于10月16日对该电动车经营部在销售过程中的虚假宣传行为作出了“责令清除该电动车后轮毂上标注的“自发电型”等功能标示、退给消费者2900元购车款和罚款5000元”的处罚决定。至此,一起自吹电动车自发电的谎言被彻底揭穿。 仲兆华 俞宝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