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一位黄先生在扬州苏果平价超市友谊店购得一瓶800ml“香港天浩园老抽王”,货架上的标价为3.9元,而在超市出具的小票上,这瓶酱油的结算价却为4.9元,超市多收了黄先生1元钱,黄先生当时并未发觉,回家后,还是老伴发现了这一情况。为什么酱油的标价与结算价不一样?于是,黄先生第二天上午到该超市再次进行确认,果然小标签的标价还是3.9元,与自己购物的商品小票还是整整差1元钱,于是向消费者扬州市消费者协会投诉“苏果友谊店多收钱”。
扬州市消费者协会随即致电该超市,该超市工作人员答复是该产品在本月15日由原来的价格3.9元调至现在的4.9元,因工作忙乱没有及时更换小标签,所以出现了差错。但此答复没有让消费者得到满意,消费者说“我16日到该超市查看的价格还是3.9元,为什么这么长时间都没及时更改标签,这种解释我不能接受”。据有关人士分析,超市电脑账单差错除了收银员输错商品数量外,主要还有三种情况:一是结账价出错,比如标价与结账价不一,而消费者往往并不容易发现;二是有的商品货架上标为“特价”、“促销价”,而结账时仍按原价计算;三是收银员疏忽,同件商品被刷几次而多次算钱。
而有些超市之所以频频出现“多收钱”现象,背后是有利益驱动的。许多消费者在超市购物时,结完账后,大都没有习惯将自己购买的商品与小票进行核对,而有些商家会利用消费者一般不会对超市小票进行仔细核对的心理,进行暗中价格欺诈,即使有顾客发现小票与标价不符,也因只有区区几元几毛的出入,不愿细究。
扬州消协提醒,消费者拿到小票后,应当场核对,电脑小票是否与所购物品及其标价相符,发现问题可当即解决。同时,消费者应保留购物凭据,不要轻易丢弃超市的购物小票,因为你随手丢掉的很可能是你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凭证。扬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