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一觉醒来,发现停在门口的红旗轿车前后牌照都不见了,而车子的挡风玻璃上夹着一张纸条,上面是一串银行卡号和电话号码,声明如果将200元汇入该账户,20分钟内便保证将车牌归还。尽管马上就报了案,可还是冒险汇了钱。好在那贼还有点“职业道德”,很快在附近的草坪里找到了牌照。
许多车主都有类似遭遇,虽涉及金额不大,却足够让人烦恼。车主往往选择私了,窃以为不可取。首先,车主汇钱过去就意味着撬牌者得手,就助长了他们继续撬牌敲诈的心理,姑息了犯罪。其次,即使车主汇钱过去,有时也不一定能拿回车牌。而犯罪嫌疑人在整个交易过程中不会露面,车主处境更为被动。
但所以选择私了也有不得已。首先是补办手续复杂,即便非常顺利也需花上两个半天,外加至少一个星期的等待,车辆无法正常使用。其次,补办成本不菲,花100元的所谓公告费,还要支付100元的工本费,间接损失更是难以估量。如果是在外地丢失牌照,恐怕由不得你不选择私了。
近年来,扬城私家车越来越多,车牌被撬遭勒索的事件也时有发生。遏制撬牌勒索现象,亟待进行综合治理。
首先要加强利益引导。牌照其实就是车辆的身份证,应当允许按需申领。车管部门应进一步提高效率,简化补办手续,并降低虚高成本,使车主能够方便快捷地补领到车牌,从根本上铲除盗牌勒索的经济基础。沈阳、哈尔滨等地早已取消公告程序,市民只花很少的成本费,在很短的时间内即可补办车牌照,犯罪分子根本无利可图,扬州完全可以借鉴。
其次要加大打击力度。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偷牌索费的行为累计达到1000元以上,便可以构成敲诈勒索罪。撬盗车牌敲诈勒索数额较小的话,尚不足以构成敲诈勒索罪,但可以按照治安管理条例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和拘留。若数次作案,累计金额超过1500元,就可以定罪。
第三要开展部门联动。公安机关应与银行和通信部门联合起来,形成共同的联动系统。通过联动系统,采取更加先进的技术手段,一旦有盗牌现象发生,立即把盗牌分子的手机和银行卡冻结,这样使盗牌分子勒索钱财的目的无法达到。同时应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新闻媒介,宣讲偷盗汽车牌照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公安机关在打击偷盗汽车牌照的犯罪活动中已经取得的成果,同时要积极引导丢失牌照的车主拒绝付钱,抵制盗牌者的敲诈行为。张海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