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35名维权志愿者接受广陵区消费者协会聘请,成为扬州市首批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任期两年,可连聘连任,市消协秘书长姜道广、广陵区消费者协会会长张长江为他们颁发了聘书。这35名志愿者分别来自城市街道、社区、机关、学校和农村乡镇,他们中有机关干部、教师、医生、记者、工人、农民和企业管理者,年龄最小的26岁,最大的63岁,高中以上学历的占91%。
据悉,这35名志愿者是通过自愿报名申请,经各基层分会初审,区消协批准成为我市首批“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他们将广陵区消协的领导下,发挥监督员、宣传员、信息员、调解员、联络员、调查员的作用,遵循“自愿、无偿”原则,持证上岗,通过向市民宣传《消法》引导科学理性消费,处理和调解一些简单投诉,开展消费调查、举报违法行为等,协助消协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当日,广陵区消协还对他们进行了业务知识培训。该会秘书长沈秋萍表示,建立义务监督员队伍是事中维权体系的一项重大内容,是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行使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消协社会监督效能的重要措施,她希望更多有热情、有能力、负责任并热衷于维权事业的人加入进来,建立遍及城乡的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队伍,构建消费维权的社会监督网络。丁 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