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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工商市场监管可以实现和谐执法
 时间:2006-12-18  已读1920次  信息来自:扬州消费时空
   

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扬州工商局执法纪事 

 

在许多人眼中,执法行为总是针锋相对、剑拔弩张的事情。伴随着建设法治江苏、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扬州工商局党组的执政理念也悄悄地发生了变化。他们从市场执法总体上说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的这一特点出发,提出了市场监管可以实现和谐执法的理念,并在全系统大力推广、引导,使和谐执法的观念日益深入到执法干部的心中,使他们在执法实践中日益发现维护市场秩序的执法行为完全可以与规范经营活动、提高企业素质、促进经济发展、打造诚信扬州有机结合起来,实现执法者和经营者的“双赢”。

  下面,在我市各地听到的该局和谐执法的几个故事,会让我们从中得到很多启示,一个“和谐工商”的形象正清晰地呈现在我们的面前。  

处罚换来了表扬信 

[故事]“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籽”,春播寄托着农民丰收的希望。春播时节,我市某县工商局接到举报,称该县劲松种子门市部销售假冒伪劣种子,该局经检大队很快查明,这家门市部公开销售的杂交粳稻种子外标签上产地为灌南,而内标签上却是沭阳,进货单位却是淮安市某种子公司。经权威部门检测,该批种子为不合格产品,根据规定,应予以没收,并追加罚款。 

进一步的调查表明,该批种子购进数量为1600公斤,已售出720公斤,可播种240亩农田。耐人寻味的是,工商部门办案的着力点并未放在库存的800多公斤的种子上,而是费尽力气追寻散落在农户手中的种子,既在电视台播放更换种子的启示,又在周边乡镇张贴了通告,还责成经营者根据销售发票逐户联系,最后回收到650多公斤种子。当事人在背后嘀咕:工商干部硬是在小题大做,没事找事。 

转眼间秋天到了,有些农户由于信息不通,仍然使用了这批种子,结果每亩混杂率高达30%左右,减产四成以上。当受损农户找到经营者交涉时,当事人惊呆了,这时才悟出,若不是工商部门将绝大多数伪劣种子追回,他们倾家荡产也不够赔,说不定还有牢狱之灾。 

为此,劲松门市部负责人在被处罚5个月后给工商局写去了一封情真意切的表扬信,感谢工商干部帮助他们把损失降到了最低限度,免除了破产的命运。 

  [启示]这起案件的价值在于,工商干部没有停留在就事论事的处罚上,而是把维护农民利益作为执法的根本出发点。事实上,在一个法制社会里,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也就维护了经营者的长远利益,进而就是维护了整个社会的利益。 

“蒙冤”赢得了好名声 

[故事]某日,湖南某区人民法院突然对邗江区内的华扬太阳能热水器有限公司强制执行罚款33万元,并查封了其7个账户,与此同时,湖南的工商干部也赶来扬州,请求邗江工商部门协助他们打假。 

对于打击假冒伪劣,扬州工商部门从来不搞地方保护主义,他们立即配合湖南客人对此案进行详细的调查。哪知道,“不查不知道,一查汗直冒”,原来,在湖北省也有一家“华扬太阳能热水器有限公司”,问题在于,湖北华扬自1999年成立以来,一直以扬州华扬的名义进行产品包装和广告宣传,2002年6月,湖南省某市一家电城购进一批湖北华扬热水器进行销售,该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宣传广告上有大量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标注的正是“扬州市华扬太阳能热水器有限公司”,事实上,扬州华扬公司一直蒙在鼓里。 

邗江工商干部注意到,假冒产品上标注的厂址为“扬州市振兴路2号”,这是一个子虚乌有的地名,扬州华扬公司的真实厂址为“扬州市邗江区李典镇”。来自湖南的处罚决定书因地址不详,一直未能邮寄到位,当地工商局便认为扬州华扬公司“拒不理睬”,遂于2004年3月底,请求邗江工商部门配合查处。 

邗江工商局迅速与湖南省工商局法制处取得联系,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使湖南省工商局确认:某区工商局的处罚决定书主体认定有误,事实不清,处罚程序也有错,当为无效。当地法院也撤回了强制执行的申请。 

到了这一步,扬州华扬太阳能热水器公司已经对工商部门感激不尽了,但工商干部的忙碌并未到此结束,他们一直追到湖北华扬,要求该企业在湖南媒体上公开为扬州华扬“平反昭雪”。慑于法律的威严,湖北华扬不得不在湖南省级媒体上刊登了道歉声明,如此一来,当地消费者反而更加相信正宗的扬州华扬太阳能热水器了,销售额也因此增加了35%。 

    [启示]外地办了错案,责任本与自己无关,但工商部门却把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牢牢记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他们不但追求公正执法,还主动积极行政,终于使一起“冤案”出现了柳暗花明的结局。  

“黑厂”变成了合法厂 

[故事]在江都市永安工业园,有一家红红火火的振兴钣金厂,偌大的车间里,几十台一字排开的压力机轰轰隆隆轧制着各种各样的金属板材制品,卡车进进出出,进来的是原料,出来的是成品,2006年该厂销售值超过了千万元。 

看到这充满生机的场景,谁能想到,堂堂正正的江都市振兴钣金厂竟是一场执法催生出来的。该厂老板叫王义根,有一手钣金工的好技术,曾在济南、徐州、镇江的一些大厂里干过,被人称为“一锤准”。2002年秋天,他回家参加秋忙后再也不想出门了,正好有包工头上门求援:“王师傅,我们急需几台液压挖掘机,你能否在自家院里拼装,销路我们全包了。” 

于是,这位本来只吃手艺饭的钣金高手懵懵懂懂闯进了市场,既没有领取营业执照,也没有进行税务登记,便招来几个徒弟办起了“黑工厂”。既然是违法行为,就难逃工商部门的眼光。当前来查处的工商部门登门后,王义根吓呆了,他想,这回是“麻雀掉到烟筒里——有命没毛”了。让他意想不到的是,工商干部和颜悦色地说:“现在这个时代,正该你们这些人大显身手,但搞实业要走正路,有困难我们帮你解决,但无照经营必须查处。” 

后来,工商部门一方面晓之以理,按照规定进行最低幅度处罚,另一方面又动之以情,帮他在永安工业园物色到所需要的地皮,办妥了营业执照,从此,王老板有了用武之地,振兴钣金厂也走上了光明正大的振兴之路。 

    [启示]维护经营秩序光“堵”不行,必须“堵”、“疏”结合,其实,只要为创业提供一个宽松的环境,绝大数经营者都想走正道,扬州工商干部可算点到了“麻筋”上。人尽其才是和谐社会的特点之一,王老板可算尝到了“和谐”的甜头。    

“再利用”代替了“一把火” 

[故事]每年的3·15期间,扬州工商部门都要开展一次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的活动,熊熊大火中,假冒衣物、鞋帽、伪劣食品、非法出版物等等,全部在滚滚浓烟中化为灰烬。  

2004年初,市政协委员宋菊芬提交了一份“假冒伪劣商品不能一烧了之”的提案,建议有关部门在处理假冒伪劣商品时多想想办法,尽量减少环境污染。这份提案与扬州工商局的想法不谋而合,事实上,采用理性的手段处理假冒伪劣商品虽然不够轰轰烈烈,但既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又能提高资源利用率,显然,这样做利大于弊。 

今年3·15期间,工商部门将伪劣米面、食品送往饲料厂经处理后生产农畜饲料;把各类盗版书刊、假冒商标标志及包装纸箱盒等印刷品送往造纸厂化为纸浆;将各类假劣汽车、摩托车、自行车配件及相关塑料制品等送往加工厂回炉再利用;将假冒、仿冒衣服、鞋、袜、帽、手套等物品拆除商标标志后,捐赠给民政部门或有关福利基金组织;对必须进行销毁的,在进行妥善处理后,在指定地点予以深埋;对有毒有害化学品,如剧毒农药、鼠药等有毒有害化学品等交有关单位回收,避免出现二次污染。大账算下来,处理的假冒伪劣商品总值达79.23万元,可资回收利用的商品物资总值超过35万元,不需任何处理就可直接使用的物品总值超过10万元。 

[启示]扬州工商部门摈弃焚烧假冒伪劣商品传统办法,不求轰轰烈烈,但求扎扎实实,应当说收到了减少环境污染,资源再生利用,以及救助弱势群体的一石三鸟的效果。这不仅完全符合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更是执法理念的一种理性回归,体现了科学执法的时代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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