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广陵工商部门查获一起销售假冒“蓝色经典”酒案件,当场对查获的“蓝色时尚经典”酒进行了没收,并对当事人处以重罚。
经查,这批冒用“江苏洋河酒业有限公司出品”的“蓝色时尚经典酒”,是当事人于2006年8月18日从南京万龙酒业商行购得,当时共购进175瓶,货值7875元。同时,还以以25元/瓶的价格购进标有“江苏洋河酿造酒业有限公司”字样的“蓝色贵宾酒”437瓶,货值10925元。
广陵工商部门在现场查处时发现,这家商贸公司在其销售的“蓝色时尚经典酒”品名标签上标着“蓝色经典”或“蓝色时尚经典”;“蓝色贵宾酒”品名标签上标着“蓝色贵宾”,瓶底有“洋河酒厂专用”字样,其包装与中国驰名商标“洋河”牌“洋河蓝色经典”酒的瓶体包装相似。同时,工商人员还发现该公司存有2瓶冒用“江苏洋河酒业有限公司”厂名的“水晶天蓝酒”样品。
广陵工商部门认为,该商贸公司未经商标所有人授权擅自使用“蓝色经典”、“蓝色时尚经典”和销售冒用“江苏洋河酒业有限公司”厂名商品的行为,侵犯了“洋河”和“蓝色经典”的商标专用权。广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