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食品安全监管推行“五...(10-15)
 一元钱击中监管软肋(10-14)
 禁止人为添加三聚氰胺(10-14)
 苹果电脑因Nvidia显...(10-14)
 迷你洗衣机将逐步退出市场...(10-13)
 伊莱克斯保修卡无故作废 ...(10-13)
 十一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0-07)
 十一期间广州楼市单日均价...(10-06)
 为维权“短、平、快”叫好(09-24)
 名酒空瓶何以卖出高价钱?(09-24)
 扬州市区“问题乳制品”处...(09-24)
 杏仁干生虫很正常?(09-24)
 扬州工商局紧急处置“问题...(09-23)
 蛋糕当天做当天卖当天就变...(09-23)
 价值3800元手机五天就...(09-23)
 奥美定隆胸产品质量纠纷案...(09-23)
 雀巢纯牛奶香港检出三聚氰...(09-23)
 切实维护奶制品市场消费安...(09-23)
 芡实种植大户刘金邦 赠旗...(09-22)
 市场上豆浆机榨汁机销量增...(09-22)
 肾结石患儿不能吃巧克力和...(09-22)
 温家宝看望问题奶粉事件患...(09-22)
 奶制品低价促销“无人问”(09-22)
 捂紧钱袋,提防婚纱照陷阱(09-19)
 戴了降压表 血压不降反...(09-19)
 扬州人有望获全国维权人物(02-15)
 消费中人身财产权益受损商...(08-03)
 315前夕扬州消费侵权案...(03-02)
 315活动重要公告(03-13)
 本网独家:扬州老教场人物...(03-30)
 扬州消协六月八日举行新闻...(06-01)
 专题报道:看看扬州农村新...(09-07)
 年主题征集情况简介(02-16)
 本网独家:停车场为何不能...(04-12)
 “不高兴就退货”还是“不...(01-05)
 六一专题报道:那些校园盛...(05-31)
 《消法》进社区之一消协走...(06-16)
 医改思路逐渐明晰社会各界...(10-23)
 扬州工商温馨提醒不要误了...(02-15)
 开开关关停车场 吵吵...(04-18)
 教师节到了说一说你心中的...(09-07)
 扬州中宝召回83万瓶甲硝...(08-28)
 麦当劳下月受审 薯条制作...(02-13)
 小学入学学校不得进行智商...(04-28)
 柯达相机事件消费者维权咋...(09-05)
 宝应城区除夕夜铲除“黑网...(02-27)
 吃西瓜等于慢性自杀瓜贩自...(07-11)
 揭秘:“黑留学中介”骗钱...(09-04)
 扬州助人维权成瘾的“小”...(02-15)
 杭集镇打造“中国酒店用品...(02-15)
扬州助人维权成瘾的“小”人物
 时间:2007-02-15  已读2087次  信息来自:消费时空
   
——张宪成善举二三事 

 

张宪成是个小人物,“小”得自己的小日子都过不周全。他今年52岁,原系扬州不锈钢制品厂工会宣传干事,2000年2月因心肌梗塞、腰椎、颈椎等多种疾病下岗回家,每月收入220元。但张宪成的名气却很大,“大”到前来求助的除了周边省份,还有来自甘肃兰州的、广西柳州的。 

张宪成面对复杂纠纷,有一股令人感动的韧性。这种韧性,来自他对社会弱性群体的慈悲为怀的精神。 

1998至2006年,张宪成为36名患者无偿提供了法律服务,维权成功率达60%。 

    张宪成的故事感动了扬州。扬州几家主流媒体浓墨重彩报道了他的事迹。           

一份“偷”来的证据 

2003年5月,宝应县农民朱某,因车祸左腿严重骨折,住进扬州某医院骨科接受治疗。3个月后,朱出院回家,感到左腿疼痛难忍,便到当地医院拍片检查。X光片显现:接骨钢板中两颗螺钉断裂。朱找院方交涉,医院同意免费为他治疗。 

治疗过程中,稍懂医学知识的朱某无意中发现,医院为他定期注射的“金葡液”(促进骨骼愈合的药品)超过保质期三年零两个月。他问医生:“你们怎么为我用过期的药物?”医生答:“拿错了。” 

感到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朱某,联系了好几家律师事务所,因为该医院名声大,没有律师愿意介入。2005年6月,万般无奈的朱某拄着双拐辗转找到了张宪成。张义无反顾伸出了援助之手。 

张要求朱提供过期药品的证据和病历。朱拿出两支过期药品的瓶子,但病历却被医院封锁得死死的。第二天晚,张宪成平生第一次做“小偷”,他戴着变色镜和摩托车头盔在骨科病区守候多时,趁护士办公室没人,取出朱的病历,复印后又悄悄将原件送回。 

凭着铁证,张宪成出面为朱某讨公道。医院一位负责人说:“老张,你摄影很有名气,我们请你替我们拍一组图片,按1000块一张付稿酬,朱某的事你就别管了。”张宪成说:“你们的稿酬确实有吸引力,但良心更值钱。” 

经数度谈判,2006年3·15前夕,朱某与该院的医疗纠纷画上了句号,院方同意支付“补偿费”59999元,免去朱住院期间的各项费用,另外,给予3年每月生活费补贴300元。 

一份被改写的判决 

2005年6月24日,法院开庭审理李某诉某医院医疗伤害案。 

2003年1月27日是农历除夕,18:30,扬州市民姚某在妻子李某陪同下,到被告医院内科急诊。病历记载:“患者畏寒、发热、伴咽痛1天,PE:T39.6°C,神清,诊断为‘上感’。” 

原告诉称,输液过程中,姚呼吸急促、烦躁不安,家属向主治医师姜某反映后,姜仅叫家属“弄点水给病人吃一颗联邦伤风素”。服药后,姚症状加重。家属再次反映,姜只让护士测量一下体温(此时体温是38.9°C),就让病人回家,“有什么不适明天再来”。 

当天姚22:25到家,23:30猝死。 

后来的尸检报告结论称,姚死亡是因为中毒性休克,循环呼吸功能衰竭,“结合血培养报告,病人系暴发性流脑”。 

原告诉状认为,患者死亡是因为被告方主治医生误诊所致,院方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要求赔偿1001136.8元。法庭判决结果是,院方无过错,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驳回起诉。 

李某的代理律师一筹莫展。她找到了张宪成。当时,张宪成正患心绞痛,说话都很吃力,但看到李苦苦哀求的样子,心头涌上了匡扶正义的责任感。 

张宪成深知该案的复杂,全身心投入调查。一周的努力没有白费,他发现,医院有两个不可推卸的重大过错,一是首诊主治医师姜某未在扬州注册,不具备当地行医资格;二是处理急诊病人违反了卫生部颁发的《急诊室工作制度》中“对高热病人必须留院观察治疗”的条款。张宪成伏案疾书,为姚案写了长达11页的民事上诉状。 

    二审法院重新审理该案。被告医院主动提出调解,给予家属8万多元补偿,并承担所有诉讼费用。 

一个圈外的“内行” 

张宪成的家人曾是医疗伤害的受害者。在为自己维权的过程中,他切身体会到,处于弱势的患者,在医疗侵权事件中,想讨回公平非常困难。从1999年起,他开始钻研医学和法律,先后阅读了《现代临床外科》、《临床护理学》、《临床麻醉学》、《脊柱外科学》等数十本专著,复印的资料足有20多公斤。 

张宪成家有个书房,书橱里一大半的书与维权有关。他还订阅了《法制日报》、《中国消费者报》、《检察日报》、《民主与法制时报》、《法制与新闻》等10多份报刊杂志,仅此一项,每年就得花2000多元。 

每帮助一个受害者,他都要涉及一个新学科。2001年,仪征市农民李兵失足从楼上摔下,导致骨折,被某传染病医院以低价诱至其处治疗,手术失败,伤口迟迟不能愈合。张宪成为了帮他维权,购买了《临床骨科手册》,深入钻研,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仅复印的相关资料就装满了一个大纸箱。在与院方交涉时,他的专业知识令对方不敢小觑,最终,为李兵索赔6万余元。 

    2001年3·15前夕,张宪成以自己的经验编写了一份《睁亮一双慧眼,就医不再迷蒙》的宣传材料。扬州消协认为很有价值,选用来在3·15活动当天散发,深受消费者欢迎。 

一个“疑似精神病患者” 

张宪成一直是《扬州晚报》和其他几家媒体的特约摄影记者,每年有上百件摄影作品发表,稿费收入上万元。这也是他下岗以后的主要收入来源。自从“缠上”各种医疗官司后,他不得不丢下自己的爱好,这意味着他的收入大减。令许多人难以理解的是,6年来,他帮那么多患者打官司,不但分文不取,还贴进去4万多元,其中包括旅差费、招待费、资料费、电话费等。李兵每次来扬,因腿脚不便,张宪成不但用摩托车带他跑有关部门,还留他吃住,最长的一次达21天。 

每月220元的收入,连自己都养不活,这让张宪成自感愧对家人。有时,帮人维权的开支还得仰仗妻子和女儿。从事幼教工作的女儿非常支持父亲的义举。她说:“只要你做的事对社会有意义,我支持你。”她用业余时间打工挣钱,每月贴给父亲200块钱“维权经费”。 

但也有认为张宪成是“刁民”。有人对张宪成的爱人说,“他这个人专门跟权势部门过不去,肯定头脑有问题。你赶快带他到五台山医院(精神病院)去看看,要不我们就强制送他去。”妻子吓坏了,对张宪成说:“你以后不要再多事了,弄不好真会把你送到精神病院去。”张宪成说:“法制社会,只要不违法,什么都不要怕!” 

扬州拥有一片文明程度较高和法制环境较好的土壤,更多的人为张宪成的精神所感动。扬州市交通局党委特地给张宪成送去了一台复印传真一体机;扬州电视台特地为张宪成办了一张扬州图书馆免费借阅卡;邗江区施桥镇的一群农民踏着自行车给他送去了大米、鸡蛋…… 

张宪成的名气越来越大,他也越来越累。每当一个案子结束,他都会对自己说,收手吧,但是有新的求助者上门时,他又会重新振作起来,因为那些人的遭遇让他不能选择平静的生活。 



评论列表:
  以下网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
   [2008-04-12][李飞]
   635楼:
   如何才能联系到张宪成?我的手机号码 13092068095
   本文共有 1 条评论,点击查看读者的评论 

请您留言
用户: 时间: 验证码: 
                     
主办单位:扬州市消费者协会  协办单位:扬州日报消费周刊
Copyright(C) 2006 All rights reserved. 扬州消协 扬州315消费维权网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514-87329696 E_mail:315@yzvod.com 备案号:苏ICP备05003026号
投诉咨询 电话:0514-87365315 电子邮件:315@yzvod.com 联系电话:0514-87329696 地址:扬州市盐阜西路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