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宪成善举二三事
张宪成是个小人物,“小”得自己的小日子都过不周全。他今年52岁,原系扬州不锈钢制品厂工会宣传干事,2000年2月因心肌梗塞、腰椎、颈椎等多种疾病下岗回家,每月收入220元。但张宪成的名气却很大,“大”到前来求助的除了周边省份,还有来自甘肃兰州的、广西柳州的。
张宪成面对复杂纠纷,有一股令人感动的韧性。这种韧性,来自他对社会弱性群体的慈悲为怀的精神。
1998至2006年,张宪成为36名患者无偿提供了法律服务,维权成功率达60%。
张宪成的故事感动了扬州。扬州几家主流媒体浓墨重彩报道了他的事迹。
一份“偷”来的证据
2003年5月,宝应县农民朱某,因车祸左腿严重骨折,住进扬州某医院骨科接受治疗。3个月后,朱出院回家,感到左腿疼痛难忍,便到当地医院拍片检查。X光片显现:接骨钢板中两颗螺钉断裂。朱找院方交涉,医院同意免费为他治疗。
治疗过程中,稍懂医学知识的朱某无意中发现,医院为他定期注射的“金葡液”(促进骨骼愈合的药品)超过保质期三年零两个月。他问医生:“你们怎么为我用过期的药物?”医生答:“拿错了。”
感到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朱某,联系了好几家律师事务所,因为该医院名声大,没有律师愿意介入。2005年6月,万般无奈的朱某拄着双拐辗转找到了张宪成。张义无反顾伸出了援助之手。
张要求朱提供过期药品的证据和病历。朱拿出两支过期药品的瓶子,但病历却被医院封锁得死死的。第二天晚,张宪成平生第一次做“小偷”,他戴着变色镜和摩托车头盔在骨科病区守候多时,趁护士办公室没人,取出朱的病历,复印后又悄悄将原件送回。
凭着铁证,张宪成出面为朱某讨公道。医院一位负责人说:“老张,你摄影很有名气,我们请你替我们拍一组图片,按1000块一张付稿酬,朱某的事你就别管了。”张宪成说:“你们的稿酬确实有吸引力,但良心更值钱。”
经数度谈判,2006年3·15前夕,朱某与该院的医疗纠纷画上了句号,院方同意支付“补偿费”59999元,免去朱住院期间的各项费用,另外,给予3年每月生活费补贴300元。
一份被改写的判决
2005年6月24日,法院开庭审理李某诉某医院医疗伤害案。
2003年1月27日是农历除夕,18:30,扬州市民姚某在妻子李某陪同下,到被告医院内科急诊。病历记载:“患者畏寒、发热、伴咽痛1天,PE:T39.6°C,神清,诊断为‘上感’。”
原告诉称,输液过程中,姚呼吸急促、烦躁不安,家属向主治医师姜某反映后,姜仅叫家属“弄点水给病人吃一颗联邦伤风素”。服药后,姚症状加重。家属再次反映,姜只让护士测量一下体温(此时体温是38.9°C),就让病人回家,“有什么不适明天再来”。
当天姚22:25到家,23:30猝死。
后来的尸检报告结论称,姚死亡是因为中毒性休克,循环呼吸功能衰竭,“结合血培养报告,病人系暴发性流脑”。
原告诉状认为,患者死亡是因为被告方主治医生误诊所致,院方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要求赔偿1001136.8元。法庭判决结果是,院方无过错,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驳回起诉。
李某的代理律师一筹莫展。她找到了张宪成。当时,张宪成正患心绞痛,说话都很吃力,但看到李苦苦哀求的样子,心头涌上了匡扶正义的责任感。
张宪成深知该案的复杂,全身心投入调查。一周的努力没有白费,他发现,医院有两个不可推卸的重大过错,一是首诊主治医师姜某未在扬州注册,不具备当地行医资格;二是处理急诊病人违反了卫生部颁发的《急诊室工作制度》中“对高热病人必须留院观察治疗”的条款。张宪成伏案疾书,为姚案写了长达11页的民事上诉状。
二审法院重新审理该案。被告医院主动提出调解,给予家属8万多元补偿,并承担所有诉讼费用。
一个圈外的“内行”
张宪成的家人曾是医疗伤害的受害者。在为自己维权的过程中,他切身体会到,处于弱势的患者,在医疗侵权事件中,想讨回公平非常困难。从1999年起,他开始钻研医学和法律,先后阅读了《现代临床外科》、《临床护理学》、《临床麻醉学》、《脊柱外科学》等数十本专著,复印的资料足有20多公斤。
张宪成家有个书房,书橱里一大半的书与维权有关。他还订阅了《法制日报》、《中国消费者报》、《检察日报》、《民主与法制时报》、《法制与新闻》等10多份报刊杂志,仅此一项,每年就得花2000多元。
每帮助一个受害者,他都要涉及一个新学科。2001年,仪征市农民李兵失足从楼上摔下,导致骨折,被某传染病医院以低价诱至其处治疗,手术失败,伤口迟迟不能愈合。张宪成为了帮他维权,购买了《临床骨科手册》,深入钻研,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仅复印的相关资料就装满了一个大纸箱。在与院方交涉时,他的专业知识令对方不敢小觑,最终,为李兵索赔6万余元。
2001年3·15前夕,张宪成以自己的经验编写了一份《睁亮一双慧眼,就医不再迷蒙》的宣传材料。扬州消协认为很有价值,选用来在3·15活动当天散发,深受消费者欢迎。
一个“疑似精神病患者”
张宪成一直是《扬州晚报》和其他几家媒体的特约摄影记者,每年有上百件摄影作品发表,稿费收入上万元。这也是他下岗以后的主要收入来源。自从“缠上”各种医疗官司后,他不得不丢下自己的爱好,这意味着他的收入大减。令许多人难以理解的是,6年来,他帮那么多患者打官司,不但分文不取,还贴进去4万多元,其中包括旅差费、招待费、资料费、电话费等。李兵每次来扬,因腿脚不便,张宪成不但用摩托车带他跑有关部门,还留他吃住,最长的一次达21天。
每月220元的收入,连自己都养不活,这让张宪成自感愧对家人。有时,帮人维权的开支还得仰仗妻子和女儿。从事幼教工作的女儿非常支持父亲的义举。她说:“只要你做的事对社会有意义,我支持你。”她用业余时间打工挣钱,每月贴给父亲200块钱“维权经费”。
但也有认为张宪成是“刁民”。有人对张宪成的爱人说,“他这个人专门跟权势部门过不去,肯定头脑有问题。你赶快带他到五台山医院(精神病院)去看看,要不我们就强制送他去。”妻子吓坏了,对张宪成说:“你以后不要再多事了,弄不好真会把你送到精神病院去。”张宪成说:“法制社会,只要不违法,什么都不要怕!”
扬州拥有一片文明程度较高和法制环境较好的土壤,更多的人为张宪成的精神所感动。扬州市交通局党委特地给张宪成送去了一台复印传真一体机;扬州电视台特地为张宪成办了一张扬州图书馆免费借阅卡;邗江区施桥镇的一群农民踏着自行车给他送去了大米、鸡蛋……
张宪成的名气越来越大,他也越来越累。每当一个案子结束,他都会对自己说,收手吧,但是有新的求助者上门时,他又会重新振作起来,因为那些人的遭遇让他不能选择平静的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