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个空调能“省电32%”,必然会有相应的科技支持。面对这样的店堂宣传工商干部一检查,发现原是自吹自擂。
工商部门接到消费者举报称某电器大卖场卖的“奥克斯AUX”空调产品宣传其为“节能王”,宣传牌上更有“省电32%”字样,经销商又不能提供相关依据,涉嫌虚假宣传。
原来,该经销商于2006年6月份从南京办事处获得50份名为“十大理由选择奥克斯”的宣传单,“省钱王”、“双静音”“省电高达32%”便出自其中的自吹自擂。经查,“省电高达32%”是指奥克斯空调同型号不同系列相比较得出的数据,“噪音低至24分贝”是在实验室条件下测出的数据,对此,当事人在宣传单中均未向消费者说明,而使消费者认为奥克斯“省钱王”空调是在所有空调中最省电、省钱的,奥克斯“双静音”空调是在正常情况下噪音也不会高于24分贝,这是一种利用广告对商品的性能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对商家的自吹自擂,工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它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性能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处以了10000元的罚款。广萧 国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