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日,有群众反映扬州广陵工商分局辖区内有商店在违规从事燃油助力车经营活动。一度被严禁的燃油助力车死灰复燃,广陵工商部门接报后,立即对此展开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该辖区内正从事或近期曾从事过燃油助力车经营活动的经营户有6户,有雅迪、霹雳豹、爱俊达、济南轻骑等7个品牌,经营户均能提供燃油助力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经网上查询,其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也都合法有效。6个商户均表示不再经营,但请求给一个整改期限。同时经营户们还举报称市区秋雨路、四望亭路也有不少燃油助力车销售点。
我市曾有明文规定“严禁燃油助力车上路行驶”。新交通法第119条第四款也明确规定,“非机动车”是指除了残疾人车和电动自行车外,其他有动力驱动的车辆。燃油助力车应属于机动车范畴,驾驶燃油助力车应办理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无此两证者从事驾驶行为属违法行为,应受到相关交通法规的监督处理。
广陵工商部门除按照“1+X”联合监管模式抄告相关部门以加强信息交流与沟通外,立即对辖区内从事燃油助力车的经营户提出警示,限期整改;同时由区消协牵头,从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出发向社会公众发布消费警示,及时提醒消费者谨慎购买。朱国顺 吕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