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仪征消保接到一消费者诉报,称仪征市区一餐馆存在强制消费者接受服务的侵权行为。
接诉后,仪征消保人员利用三天时间进行了暗访,并采用微型录音器将店主的侵权行为予以了录音,根据暗访和录音证实举报人的举报是真实的,即:该餐馆因在经营过程中所烹饪的鸡汤味美汤纯,引起了广大消费者的关注,到此餐馆消费的消费者日益增多,而该餐馆经营的场所有楼上和楼下组合,楼上为7个包间,楼下为大厅,一般消费者的消费心态都想进包间,店主抓住消费者这一心态,规定了进包间消费要不少于150元,并不含酒水,这样就把低消费的人群压在了楼下。根据调查情况,消保人员对该店老板的经营情况进行了当面调查,询问过程中,店主主动承认在该店包间消费不得低于150元的经营事实。
消保人员认为,餐馆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法规,剥夺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并涉嫌强制消费,劝谕其纠正并将相关情况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了移交。据悉,相关职能部门已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对该餐馆作出了责令改正的行政处罚。郭永新 王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