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维扬消协接到消费者朱女士投诉:她办了年卡的美容院一年搬了三次家,最后一次搬家店方没有以任何方式通知自己,倍觉受骗的她在家人、亲戚朋友的帮助下,苦寻两个月才在时代超市“逮”到了它,遂提出要求停止服务,纠纷由此引发。
一年挪三窝,“上帝”找断腿
朱女士是2006年年底在那家美容院办的美容年卡,其时,美容院开在农工商超市。可到2007年初,美容院贴出通知,说要搬到时代广场。
“我在农工商的美容院那里办卡,主要是考虑离家近。后来,他们说要搬到时代广场,我也能勉强接受,因为,时代广场也不算太远。”朱女士有些后悔当初的决定。可到了5月份,朱女士再去做美容的时候,发现“一切已物是人非”:美容院已经换作一家服装店,问及营业员之前的美容院情况,得到的回答是“不知道”。
美容院:迁址前曾张贴公告
接诉后,我们联系到那家美容院的负责人张先生。
张先生说,他也是刚刚从总部调过来,他来之前,前位负责人曾告诉过他,说美容院从时代广场撤柜前,曾在原店堂内张贴过“迁址通知”。他推测,“可能是有的顾客未注意到。”张先生说,搬到时代超市后,客服人员从电脑里调出了客户资料,并进行过联系,遗憾的是,有很多客户都未能联系上。我们的客服人员还在继续通知。”张先生这样答复我们。
涉及退卡问题,张先生说“总公司有规定,像朱女士的情况不可以办理退卡。”
随后,我们联系了时代广场(美容院原房东)招商部的工作人员,他们证实了美容院在原店堂内张贴迁址通知的情况。“贴了大概一个半月的时间,但仍陆续有顾客向我们打听美容院的去向。”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我们。
维权人士:美容院拒绝退卡违约
对于美容院拒绝退卡一事,法律界人士认为,“美容院违约了。”理由是:每一位办卡会员都与美容院建立了合同关系。而其会员在办理会员卡时,是在综合考虑了美容院的地理位置、服务项目等方面的内容才作出的选择。现在美容院要搬移,事先也没有与其沟通并取得其认可,实际已经违约。作为补救措施,消费者可以到其他分店继续消费,如果消费者不认可,那么美容院就应该把余额退给消费者。
对于美容院办卡不准退卡的“规定”,他们认为是“霸王条款”,不具备法律效力。他们建议消费者“可以与美容院协商解决,但若协商仍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相关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维扬消协的工作人员也明确指出:“私自变更经营地址,给消费者带来不便,店方应该给消费者退还剩余金额。”
在维扬消协的斡旋下,美容院退还朱女士部分款项。刘菲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