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宝应消协助消费者维权
“是消协吗,这家手机店太不像话了,我要投诉……”8月23日上午11时许,宝应县消协接到一个投诉电话,因投诉人情绪激动,工作人员请他到消协陈述相关事实。刚放下话筒,电话铃声又骤然响起:“这家手机店简直就是霸王店,我到这里买了手机,就像上了贼船……”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两位消费者投诉的竟然是同一个手机店。
第一个走进消协的是宝应县水泗镇消费者夷先生。夷先生说,今年7月11日,他在这家手机店花1200元购买了1台金鹏S3556型手机。当时,营业员满口承诺,实行“三包”,保证满意!可是刚过3天,金鹏机竟成了“哑吧机”,到该店退换,营业人员一脸笑容:你这台机子肯定换,但要履行个程序,必须送到厂家特约维修站检测一下。事过10多天后,这家手机店售后服务人员张小姐给夷先生打电话,称手机已经检测过了,系“人为损坏”,属“非保”机,要他自掏700元更换主板。夷先生向这位小姐索要检测报告,但张小姐以“厂家已经有检测记录”为由,不予提供。
张小姐所说的“检测”方,实质是扬州的一家电话维修站。在接受消协工作人员电话咨询时,该维修站说,夷先生的手机“进液”了,主板已经发霉。对此一说,夷先生断然否认:“瞎说,手机一直放在我的衣袋里,手机弄上水我都不知道?难不成我大脑‘进水’了?”
双方僵持不下,消协工作人员提出,等该站出具书面检测报告单再作定论。当日下午,张小姐向负责调解的消协工作人员打来电话,称夷先生的检测报告单搞错了,检测结果不是“进液”,而是人为摔坏,需自付维修费用550元,请消协帮助做做夷先生的工作。
夷先生的手机检测结果前后不一,且无书面凭据,引起了消协工作人员的警觉。消协工作人员当即责成手机经销商提供“弄错了”的书面情况说明,并出具“进液”、和“摔坏了”两个检测报告,以便消协作进一步调查核实。
8月29日上午,夷先生向消协打来电话表示感谢,称张小姐已经主动向他作了道歉,并为他的手机作了更换,延长“三包”期1个月,并请求他不要再到消协投诉了。
紧随夷先生打来投诉电话的是王先生。王先生诉称,今年1月2日,他在该店购买了1台大显X588型手机,机子使用不到1个星期,便出现了“按键失灵”、“自动关机”等故障。至目前,因同一故障,他已先后到该店送修四次,每次修理都没有维修工单、检测报告,《保修卡》上也未填写任何内容,为此,王先生提出换机要求,遭商家拒绝。
该店负责本起投诉处理的仍然是张小姐。起初,张小姐对王先生的手机先后修了四次的说法矢口否认。王先生说:“每次我去你那里修手机你都作了记录,还有朋友和我一起去的,我叫他们来作证并不难。”此时,张小姐不再开口了,她默认了王先生的说法。
消协工作人员正告张小姐,作为经营者,应当履行“三包”义务,手机维修时应向消费者提供检测报告单、还应在《保修卡》上如实填写相关内容。
让人哭笑不得的是,张小姐竟摊摊手说,她无能为力,将相关责任推得一干二净。她说:“我们只管销售,维修是厂里的事,厂家不出维修报告单、不在《保修卡》上作记录,我们也没有办法。机子售后出现问题该如何处理,全由厂家委派的特约维修站说了算。”
当消协工作人员向这位专门负责售后服务的张小姐提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才能换机时,张小姐的回答更令人啼笑皆非:“通常情况下在维修5次后才能换机。”
经多方协调,目前,王先生先后修了4次的手机已经得到更换,该手机店接连发生的两起“手机闹剧”也已草草收场。为此,宝应县消协警示相关经营者要讲诚信,规范自身的经营行为。同时,也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一定要向经营者索要相关凭据并妥善保存,以免在日后发生争议时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赵银忠 徐永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