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张小姐逛街时看到一箱包店正在搞打折酬宾活动,所有商品打7.5折,便花了163元钱买了一只品牌皮包,箱包店开出发票后,张小姐看都没看,就回家了。谁知用了不到一个星期,其中一边包带就掉下来了。因在售后7天之内,张小姐拿着发票和包找到箱包店,要求换货。但令张小姐意想不到是,店老板不慌不忙地指着发票的背面,说张小姐买的是处理品,不能享受“三包”服务。直到这时,张小姐才看到原来在发票的背面的右下角赫然写着“处理品”三个字。这样一来,张小姐就只能选择维修而不能换货了。
由于处理品不属“三包”范围,在此消保部门提醒消费者,有些商家利用消费者忽略发票的普遍心理,在发票上动手脚,钻法律的空子。所以消费者购买商品后一定要索要发票,并认真核对发票上填写的内容与所购物品是否相符,有没有特别注明的事项。如果有问题一定要现场要求商家改正,切莫因一时的疏忽,留下隐患。罗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