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仪征市消费者协会于1988年5月经仪征市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目前已基本形成四级消费维权网络。全市以工商分局为依托,以分局辖区为工作范围,设立了6个消协分会;以分局驻乡(镇)工商巡查组为依托,设立了6个消费维权投诉站,还在农村较大规模的行政村设立农民投诉站16个,此外还在城区街道、乡村集镇居委会以及乡、镇、村设立消费维权监督员148人,在商品流通领域大中型商场、商店和房地产行业设立维权监督站25个。仪征消协供稿
陈集经验
陈集消协分会消协聘请理事采取“三三制”,即政府、司法、公安等行政职能部门和地方知名人士、消费者代表及热心于消协工作的企业负责人,各占三分之一。这就最大限度地发挥了消协的社会作用。
陈集消协分会以政府行文的方式,建立了消费维权“四级”网络,即分会下设1个区域投诉站,2个青少年维权岗,维权岗、投诉站下设10个维权联络点,联络点聘请45名联络员,从而使农民投诉不出村、居民投诉不出街、学生投诉不出校。2003年底,陈集消协分会被扬州精神文明办、扬州工商局、扬州消协评为“十佳投诉站”。
从2005年起,陈集消协分会开展“消费放心示范镇”创建活动,摸索出了一套适合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新模式、新方法,此举引起了江苏省和扬州市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获得一致好评,扬州市政府在陈集镇召开现场观摩会,并将“消费放心示范镇”创建活动列为2007年度扬州各县级市推广的一项工作内容。王芳
仪征基层消协分会发布消费警示
农家乐餐饮隐患多
眼下,越来越多的城市人钟情于到农村“吃农家饭、住农家屋、享农家乐”这样一种独特的休闲方式,因此,“农家乐餐饮”的生意越来越火,诸如农家乐的营业性场所也日渐增多。
在这样一派红火的表面现象之后,仪征消协基层分会工作人员调查发现,农家乐餐饮存在着四大隐患:一是“农家乐”餐饮属于季节性营业,由于只在如双休日、节假日或者夜间等特定时间段营业,所以大多数“农家乐”营业性场所没有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许可证件,加上其性质属于家庭营业,使用的场地又是自己家里,给行政执法部门规范、取缔等执法工作带来相当难度;二是“农家乐”向消费者提供的菜、肉均是自己种植、养殖并加工的,尤其是禽、畜类肉制品,没有经过检验检疫部门的检验,便直接上了餐桌;三是“农家乐”场所的卫生环境未经过卫生部门的检查,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证、餐具是否消毒,食品加工环境是否符合卫生指标都是未知数;四是一般的“农家乐”都没有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存在一定的消防安全隐患。
“农家乐”餐饮作为一种新型的旅游消费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村劳动力就业,也有力地促进了农民的增收致富,但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安全隐患,急需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切实解决,为此,消协基层分会建议:首先,卫生监督部门要制定符合农村实际情况的卫生许可证发放标准,降低准入门槛;第二,工商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经营户快速核发营业执照,使更多的村民能够加入这个项目;第三,银行要对“农家乐”餐饮项目进行资金上的扶持;第四,旅游管理部门要加强培训,提高该行业从业人员素质;第五,卫生、工商、物价等执法部门要联合做好取缔无照经营,保证“农家乐”餐饮食品安全,净化“农家乐”餐饮市场秩序。多部门合力,帮助“农家乐”餐饮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钟勇 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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