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越来越多的城市人钟情于到农村“吃农家饭、住农家屋、享农家乐”这样一种独特的休闲方式,因此,“农家乐餐饮”的生意越来越火,诸如农家乐的营业性场所也日渐增多。
在这样一派红火的表面现象之后,基层消协分会及工商部门执法人员调查发现,农家乐餐饮存在着四大隐患:一是“农家乐”餐饮属于季节性营业,由于只在如双休日、节假日或者夜间等特定时间段营业,所以大多数“农家乐”营业性场所没有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加上其性质属于家庭营业,使用的场地又是自己家里,给行政执法部门规范、取缔等执法工作带来相当难度;二是“农家乐”向消费者提供的菜、肉均是自己种植、养殖并加工的,尤其是禽、畜类肉制品,没有经过检验检疫部门的检验,便直接上了餐桌;三是“农家乐”场所的卫生环境未经过卫生部门的检查,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证、餐具是否消毒,食品加工环境是否符合卫生指标都是未知数;四是一般的“农家乐”都没有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存在一定的消防安全隐患。
“农家乐”餐饮作为一种新型的旅游消费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村劳动力就业,也有力地促进了农民的增收致富,但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安全隐患,急需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切实解决,为此,基层工商部门建议:首先,卫生监督部门要制定符合农村实际情况的卫生许可证发放标准,降低准入门槛;第二,工商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经营户快速核发营业执照,使更多的村民能够加入进这个项目;第三,银行要对“农家乐”餐饮项目进行资金上的扶持;第四,旅游管理部门要加强培训,提高该行业从业人员素质;第五,卫生、工商、物价等执法部门要联合做好取缔无照经营,保证“农家乐”餐饮食品安全,净化“农家乐”餐饮市场秩序。多部门合力,帮助“农家乐”餐饮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提高。钟勇 王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