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23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母建华亲临扬州,参加扬州市消费者协会成立20周年纪念大会。对扬州消协的各项工作,母建华秘书长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说,“扬州消协是基层消协组织的一个优秀样本,我很珍惜这次与扬州消协各位同仁的亲密接触,这使我有机会能够近距离观察和学习。”
纪念大会上,母秘书长代表中消协对扬州消协20年来的工作和所取得的成绩表示最热烈的祝贺。他说,我认真聆听了杨明荣会长的精彩发言,在回顾扬州消协成长历程时,他讲述的两则故事让我颇为感慨。其中一则,是“韩秀娟医疗事件”。来扬州之前,同许多人一样,我从未听说过,对这一悲剧发生后扬州消协的出色表现也不了解,我想这并不奇怪。事情往往就是这样,一起轰动的侵权案落幕了,大众或许只记得台前发生的一切,而幕后英难却不再有人提起。这个故事佐证了我们事业的原动力来自于基层,无名英雄对“3·15”运动的意义超乎常人想象。
《百家米》给我的震撼超过了前者。《百家米》说的是一位消协基层分会工作人员为乞丐维权的亲历。它说明,在日常工作中,扬州消协不仅关注一般意义上的弱势群体,他们决心要让维权之光照至社会的每个角落。我以为这则故事闪烁着人道主义的光芒。这些年来,人本思想重新被我们的主流社会倡导。这反映了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的回归。扬州的同事们不但诠释了什么是“以人为本”,还让我看到这个集体正怎样践行着党和国家的号召,向着共建和谐社会的伟大目标迈进。
扬州消协的精神风貌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我看到,这里消协的同志们除了孜孜不倦、奋发向上,他们身上还充盈着浓厚的人文精神。这种精神就是依法代表消费者的利益,反映消费者的呼声,依靠消费者的力量,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这或许得益于扬州千年文化的传承与熏陶,而这一特质也正与这座城市的精神相契合。这让我深受启发——我想,我们的消保运动是否应当特别注意培育这一具有普世价值和永恒意义的内涵?而作为消费者之家,各级消协组织是否也都应当将此引为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扬州消协20年,是我国消保运动20年的一个缩影。20年来,我们遇到了不少风风雨雨,也经历了诸多酸甜苦辣,但是为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我们做出了应有的成绩和贡献,为此,我们感到欣慰和自豪。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发展阶段,消费者权益保护仍将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任重道远。但我坚信,只要我们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团结奋斗、扎实工作,一定会再创消费维权工作新的辉煌、谱写消费维权工作新篇章,消费者权益保护这一朝阳事业,一定会更加阳光。
中国维权事业的花环由无数基层消协共同织成,同时也离不开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要向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江苏省消费者协会,向扬州市人民政府、扬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所有关心和支持扬州维权事业的人们致以崇高的敬意,没有你们的关心支持,扬州消协不会成就如此,扬州的维权事业也不可能进步如此。我代表中国消费者协会谢谢你们!
扬州是一座洋溢着人文精神的城市。这座城市因了扬州人对“3.15”理念的精彩演绎正变得格外美丽。我将把在这里听到、看到和想到一切带回北京,详细地报告给中国消费者协会,并与我的同事一道分享。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