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扬州市副市长王玉新在市消协成立二十周年纪念会上的讲话
王玉新在扬州市消费者协会成立二十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
尊敬的母建华秘书长、杨勇局长、许一新会长,各位代表、各位来宾,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庆祝扬州市消费者协会成立二十周年,这是我市消费维权历史上的一次盛会!在此,我向参加大会的各位来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向奋斗在全市消费维权一线工作的全体人员表示诚挚的慰问!向为消费者保护组织的建设与发展做出贡献以及长期给予消费维权事业关注和支持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金秋十月,是一个丰收而喜悦的季节。全国关注、举世瞩目的党的十七大胜利闭幕,沐浴着改革开放的春风,分享着普天同庆的喜悦,市消费者协会走过了20年的辉煌历程。20年来,全市各级消费者协会秉承“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的宗旨,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职能,在向消费者提供消费咨询服务、受理消费者投诉、开展消费教育、进行消费指导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在创新监督维权方式,妥善解决消费纠纷,完善消费维权机制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繁荣扬州地方经济,建立和谐消费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20年来,全市各级消费者协会坚守“思民众之想,解百姓之惑”的工作信念,与时俱进,不断扩大维权范围,提高维权水平,满足广大消费者的切实需求。如今,消费者投诉已从消协成立之初的服装、鞋帽、家电等一般日用商品、一般服务领域发展到现在的商品房、家用汽车、通信产品等大众商品,以及旅游、保险、医疗、美容、保健等新型服务领域,几乎涵盖了消费者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全市各级消费者协会的辛勤工作赢得了消费者的广泛赞誉和全社会的充分肯定。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要坚持以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着力点,为群众多办好事、实事”。保护消费者权益不受侵犯就是保护群众利益,就是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就是为群众多办好事、实事。所以,全市各级消费者协会作为消费维权的重要社团组织,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刻认识消费维权工作的重大社会意义,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做的更好。
第一,要进一步树立“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在推进消费维权事业中要始终贯彻和体现科学发展观,突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即以人为本。要始终把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放在第一位,急消费者之急,帮消费者之需,既维护好城市消费者的利益,又保护好农村弱势消费者的利益;要通过消费教育、消费提示、消费维权等方式关爱消费者的生命财产权,通过促进安全消费、健康消费、公平消费改善消费者衣、食、住、行等生存条件和生活质量, 把消费者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要在全社会营造尊重消费、尊重公平、尊重诚信、尊重权利的制度环境和舆论氛围。
第二,要进一步加大《消法》和消费知识的宣传力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尚方宝剑”,全市各级消费者协会要继续加大《消法》的宣传力度,结合全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继续推进消费维权进社区、进乡镇、进企业、进军营、进行业、进学校、进机关的维权宣讲活动,突出消费教育重点,增强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成熟消费、节约消费和科学文明消费,努力构建消费诸要素之间的和谐关系,营造健康和谐的消费环境。
第三,要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建设。积极健全市、县、乡(镇)、村四级维权网络和“一会三站”维权组织体系,在全市各基层和消费场所,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地建立消费者协会分会或者投诉站、监督站、联络站,扩大基层维权投诉站的工作覆盖面,方便消费者就近投诉和解决消费纠纷。要把消费维权网络建设的重点,放在建立和完善农村维权投诉站的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建成覆盖城乡的基层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同时,要重点加强网络的规范化建设,达到建设标准规范、工作制度规范、内部管理规范、运作程序规范,保证基层消费维权网络高效、有效运转。
第四,要切实妥善解决消费纠纷,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贡献。在总结20年消费维权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纠纷多元化的调处机制,不断拓宽和通畅消费维权渠道。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加强人民法院与各级消协组织之间的协作,要广泛利用社会力量,建立由社会各个行业、各个领域内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人员的“维权专家团”,共同开展消费维权,妥善解决消费纠纷。要依法推动消协维权工作由弱势向相对强势的过渡,积极建立投诉调查员队伍,开展垄断企事业单位消费调查活动,强化消协组织调解话语权,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积极建立和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救助制度,继续使用好救助基金,加大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力度。
第五,要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维权工作水平。全市各级消费者协会要加大培训教育力度,善于从政治上把握和处理问题,增强政治敏锐性,加强对法规政策和经济理论的学习,丰富知识,苦练内功,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维权能力,为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大力加强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的作风建设,不断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规范工作行为。大力加强理论研究,推进信息化建设,改进工作手段,优化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整体水平。
同志们,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任重而道远。全市各级消费者协会要以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纪念成立20周年为契机,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百尺竿头,更进一层,开拓创新,务实工作,为全面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祝扬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蒸蒸日上,再创新辉煌!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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