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方未保价,一方未告知,价值1200元的豪华灯具灯泡被弄破。槐泗消协借市民陈先生的遭遇提醒消费者,邮寄贵重物品最好保价,避免出现问题后难以维权。
今年10月22日,酒甸的陈先生购买了一套价值1200元的豪华灯具作为结婚礼物寄给在山西的弟弟,他将灯具自行包装好后,交给市区一家快递公司寄往山西。填完快递单后,陈先生支付普通快递费用20元(未保价)。收件人收到快件后,发现灯泡已经破碎。11月6日,陈先生向槐泗消协投诉此事。
陈先生在接受调解时表示,自己递交货物时,已强调被送物品是灯泡,是易碎物品。但他的说法遭到快递公司否认。快递公司解释,客人拿货过来时大多是包装好的,快递公司一般不会对包装好的货品进行检查,否则货主可能会以包装破损为由向他们索赔。同时,他们的快递单背后是一张邮寄注意事项,是客人邮寄物品前需签字同意的合同;上面注明了“若是易碎等物品,不予托运,若隐瞒情况造成损坏,将不负责任”的条款,但陈先生并没有在上面注明,所以他们不应为此负责。
消协工作人员认为,快递公司在邮寄前未事先告知消费者要看“邮寄注意事项”,也没有了解快递物品是什么,要为此承担一部分责任。而陈先生明知自己要邮寄的物品里含易碎灯泡,却没有进行保价,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经调解,快递公司一次性赔偿陈先生500元。槐泗消协提醒消费者,快递过程中,消费者若有意隐瞒投递货物的真实品名,快递公司也没有进行审查,那么在丢失或损坏物品时,双方证据都将无法考证,使得最后的责任难以认定,调解索赔困难。所以,消费者在邮寄贵重且易碎的物品时,切记进行保价。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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