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协提醒:警惕不良商家打着“速递局”旗号行骗
“消协能将我的1680元及时追回来,如同虎口夺食,真是不简单!”11月14日上午,如数拿到退货款的张先生对宝应县消协工作人员表达了深深的谢意。
前不久,张先生从电视广告中得知市场上有一款“双卡双待”手机“性能特别好”,售后网络遍布全国各地,便按广告中提供的电话号码向销售商订购了一台这样的手机。11月13日上午,张先生收到了一个邮政快件包裹,包裹上《国内特快专递详情单》有这样的记载:“寄件单位(人)名址”一栏填写着“天津市廊坊邮政速递局”,“商品名称”填写为“双卡双待”,价格为1680元。投递人员要求张先生先付款,然后再检查包裹。
当张先生付款后,投递人员未等他打开包裹验货便离开了。当他打开包裹时发现,里面并没有所购手机的票据。更让他失望的是,新手机刚到手,便出现无法开机的故障。接下来,张先生拨打电视广告中提供的供货商电话,却一直无人接听。此时,张先生向投递人员反映情况,要求投递人员退款,投递人员称自己无能为力,要求张先生直接与寄件人取得联系。
张先生在无法与供货商取得联系的情况下,立即驱车来到宝应县消协,要求宝应县邮政速递局向供货商退货,并协助其追回货款。
消协工作人员经查询得知,宝应速递局尚未将张先生的货款汇给供货商。在张先生提供的《国内特快专递详情单》单备注栏中有这样的说明:“1.收取邮件时请先付款。2.本公司承诺:因质量及规格问题,7天内无条件退、换。”据此,消协工作人员要求宝应速递局与供货商取得联系,并督促其履行承诺,立即向张先生退还货款。于是,便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冒用“XX速递局”的名义,向消费者销售质量低劣的手机,在宝应时有发生。从该县消协近来处理的类似案件中发现,一些不良商家打着“XX邮政速递局”的旗号,并利用电视等传媒发布虚假广告,向消费者邮寄手机,骗取货款。宝应消协提醒消费者:邮购手机应慎重,不能轻信某些虚假广告。原因有三:其一,某些不良商家打着“XX邮政速递局”的旗号,在交易过程中隐瞒了自己的真实名称,一旦出现纠纷,消费者容易被“踢皮球”;其二,因无销售凭证,无法确定被投诉人,供货商往往又在外地,一旦出现质量纠纷,消协方面很难处理。其三,“先付款,后验货”系霸王条款,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消费者应当给予抵制。赵银忠 杜学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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