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上网搜索“团购”信息,那真是浩如烟海,如演出票团购、电影票团购、礼品团购……而关于“团购”的网站,更是多得让人眼花缭乱。“团购”,因时而异。不同时期,都会有不同的团购商品,如八月十五团购月饼,如今临近严冬,团购保暖用品便成了市场新潮。市民费小姐就是这浩浩荡荡“团购 ”大军中的忠实一员。
“我现在买东西基本上都找人团购,人多力量大嘛!”可是,最近的一次团购经历却着实让她的心凉透了。
送上门的温暖“烫”了人
11月3日,费小组通过网络团购花了不到200元,就买到了一套品牌瘦身暖体内衣。而同类的货色,市场上标价要500—800元呢。拿到内衣时,卖方称产品绝对正宗,可以拿去商场给专柜小姐鉴定。
费小姐自以为捡了个大便宜,喜滋滋地跑去商场,谁知专柜小姐告诉她说,没有这种款型。费小姐当时还觉得可能是扬州地方太小,款型不全。
3天后,费小姐正好有机会出差去南京,下了汽车也顾不上正事,拎着衣服直奔商场专柜,可是专柜小姐仍然告诉她“没有这种款型”。费小姐上网找卖方理论,对方说,这款是厂家专门为团购生产的,只在部分城市有得卖。
费小姐不服气。找到拼团的一个“淘友”,那位淘友的话让她的心彻底凉透了:“衣服标牌、标签齐全,穿着效果好就行了嘛。人家那么大厂商一年不知道生产多少款型呢,你也太较真了吧!”
费小姐没有气馁。她拿着内衣找到维扬消协。消协工作人员仔细查看了衣服:包装完好、标牌齐全。照着包装盒上的客服电话,消协工作人员打到了生产厂家。接线的是位小姐,电话中,客服小姐答复消协工作人员:“如果衣服不是在公司设立在各个城市的专柜买的,没有专柜开出的售货凭证,公司对该类商品是不负责甄别的。”当工作人员请她提供这个货号的内衣来源地时,对方称渠道很多,可能存在经销商之间串货或是转货的情况。是呀,便宜货嘛,总是有市场的。
有时充满风险
从2003年现身江湖以来,团购一路蓬勃至今,拥有巨大且不断增多的消费群体。参加团购,消费者可以得到程度不同的优惠;参加团购,消费者还可以通过集体的行动,对商家的销售,特别是供货环节和售后环节施加影响,减低消费者的“担心”指数;参加团购,更为都市白领的生活注入了不少激情;参加团购,借用一位著名足球解说员的话“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而是一个团队!”它能使商家提供更好的服务。
对于团购这种伴随互联网发展起来的新型消费形式,商业界人士认为,它通过规模购买,在为消费者降低消费成本的同时,也为生产者和销售者降低了巨大的产销成本。团购,完全可以实现“双赢”。
但由于团购尚属起步阶段,市场本身诚信度还不够,而我们的市场监管,还没反应过来,很多东西还在摸索之中,因此消费风险不小。如有的奸商找“托儿”出面,组织团购,在网上发帖组织会员诱导其购买产品。
对于一般消费者来说,团购隐患主要出现在组织环节。由于团购是自发组织的,没有约束力,有些人往往在提货前会突然变卦,对此组织者往往无法应对,由此会影响整个团购集体,甚至最终导致团购“流产”。此外,一些非法团购中介公司在收取了订金后卷款潜逃,也会给参加团购者造成不小的损失。因此,消费者应保持谨慎,不能期望过高,需谨慎购物,维护自己的权益。有多次网购经验的网友建议,消费者在团购大件商品时,一定要咨询律师或其他相关人士,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上海试行“先行赔付”
针对网络“团购”现象,有专家认为应建立一整套网络团购的游戏规则,对团购者和商家进行约束。比如,实行实名下单制,消费者在网上下订单后,双方就有一种契约关系。实行实名下单,登记身份证号码,有利于增强网络团购的确实性。同时,还应针对网络团购章程制定具体的配套的实施细则,促进团购行为规范化、标准化。
在上述游戏规则不健全的情况下,专家建议,参加此类购物活动须谨慎,务必要获得有效的凭证,在签订合同时,应要求注明双方的承诺和义务,了解条款所指内容,及时与组织方以及商家交流,以避免因理解偏差而发生利益冲突和蒙受损失。
目前,上海团购网已率先推出一套“先行赔付”机制。上海团购网相关负责人介绍,“商家先交付一笔质量保证金,一旦与网友发生纠纷,确定是商家责任而商家又不予或不能解决的,那么网站会从质量保证金中拿出钱来,赔付网友的实际损失,这一机制更有利于保障消费者的利益”。
娘家人有话要说
根据受理投诉的规则,消协提醒那些热衷团购的消费者:一要看商家的经营是否合法,卖家是否具备相关证件;二要看产品质量是否与价格相符;三要索取厂家的合法有效的服务凭证、保修凭证,以防止不法商家借机耍赖,同时便于维护自身权益;四要注意分辨团购组织者是不是“托儿”,以免上当。 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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