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物价局日前宣布,广州公交地铁票价优惠方案听证会定于明年1月9日召开,听证会将设28名正式代表,其中乘客代表占有10席,另邀请10名乘客作旁听代表。(见12月15日《新快报》)
这次听证会倍受市民关注,被称为降价听证会。广州将成为继北京之后通过价格听证降低公交票价的第二个特大城市,对羊城市民来说无疑是好消息。降价皆大欢喜,要不要听证?有人说,谁反对降价呢?听证多此一举。实则不然,我国《价格法》明确规定,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调整必须听证,涨价和降价都属于调价,因此降价听证是必须履行的法律制度。问题在于降价听证会该怎样开?怎么听证?很值得研究。
如今价格听证已成常态,但消费者经历的大多是涨价听证会,涨价听证的重要特征是利益博弈,听证各方出于各自利益诉求,常常为涨价方案争得脸红脖子粗。而降价听证会则少了这种“剑拔弩张”场面,气氛轻松,消费者代表对降价或优惠方案往往“一边倒”地点头叫好,啧啧称道,鲜见有对方案(如降价方式、降价幅度等)提出质疑。笔者以为,这种情形不是正常的听证会利益博弈,说明消费者缺乏降价听证的经验。
一些降价听证会名不副实,暗藏“玄机”,表现为:一是“自我贴金”式听证。主办方评功摆好,高调“唱”上了天,为了民生利益,甘愿牺牲,亏损经营云云,消费者代表“见佛就拜”,见降价就满堂喝彩,至于降多少、怎么降、是否降到了位?很少有人较真。二是“九牛一毛”式听证。不久前湖南某市开公交票价听证会,原先平均2元的票价仅降了二毛钱,且许多热点线路并不降价,这无异于从牛身上拔了一根毛,老百姓能得到什么实惠?三是“明降暗升”式听证。如一些景点、景区听证降低门票,虽然大门票降了几元,可景区内又多出许多园中园,砌墙拉网另外售票,或以“一票制”名义强行卖联票。这是降价吗?实为涨价。
窃以为,降价听证会也需要利益博弈,不能开成主办方“自我贴金”会、“欺世盗名”会。有的垄断行业迫于舆论压力,从暴利中拿出一点“蝇头小利”,却大肆鼓吹如何为了民生利益“牺牲”自我,降低收费,骗取消费者的好感。回过头来又以“亏损”为由,向政府“哭穷”,索要补贴。因此,降价听证会不能放弃较真,消费者代表应要求主办方拿出详细的价格成本清单,通过对成本审核提出自己的观点和降价方案,进行必要的“讨价还价”,这才是正常的听证利益博弈。 尹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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