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卫生部昨天发布《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该规范从2008年5月1日起实施。
《规范》规定,营养标签应首先标示能量和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4种核心营养素及其含量。食品营养标签上还可以标示饱和脂肪(酸)、胆固醇、糖、膳食纤维、维生素和矿物质等。
《规范》强调,营养标签的标示应当真实、客观,不得虚假,不得夸大产品的营养作用。不得明示或暗示治疗疾病的作用。规范明确指出,酒精含量大于等于0.5%的产品均属于豁免范围;在面包房、面包制作点现场制作、现场销售的食品可以不标示营养标签;味精、花椒、大料、桂皮等每日摄入量小于10克的调味品,也可以不标示营养标签。记者魏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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