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创建放心消费城市营造和谐消费环境
为了让全县老百姓买得称心、吃得放心,宝应工商局结合食品安全《特别决定》扎扎实实为老百姓做好八件实事。
加强培训宣传,充分营造舆论氛围。在《宝应日讯》上全文刊登《特别规定》和国务院法制办领导答记者问,加印3000份向广大食品经营者发放;举办了12期培训班,乡镇以上85%以上的食品经营者参加了学习,明确了建立健全两项制度的法定义务,工作也得到了广大经营者积极响应和配合。
加强督查指导,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按照国务院《特别规定》要求,在全面检查期间,该局下发了560多份的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相关食品经营者限期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
加强全面推进,大力推行进货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梳理工商经济户口食品经营户名单,按照食品经营户销售、批发、集镇、街道、社区、校园周边等具体分类,组织工商干部挨家挨户进行业务指导和落实。
加强业务指导,全面规范台账登记。统一设计并印制了3000本进货台账、1000本批发销售台账供广大食品经营者使用,并逐户上门指导证票索取的内容、方法和规范台账填写。
加强责任制落实,确保两个100%。按照“谁监管、谁负责”,实行包干制,以岗区为单位进行分片包干,确保两个100%任务按时、保质全面推行到位,对批发户、校园周边店则由工商干部联系人负责进行重点检查和指导。
加强工作探索和思路创新,不断推进食品安全自律制度建设。引导近百家较大规模的商场(超市)建立了食品等重要商品供应商档案,并实行电子台账,提升了工作的可操作性和工作效率。
加强工作调研和督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由监察室和相关职能科室组成督查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督查和调研,不断改进并加大措施,确保全县2619家食品经营户全面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制度或进货台账制度。
加强食品安全承诺书的签订和公示,促进食品经营者自律制度全面落实。在检查督促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或台账的同时,对未按规定公示的经营者进行纠正,对违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宝应创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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