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星探”现形:“明星工厂”圈钱露马脚
新年过后,新一轮的就业浪潮扑面而来。此际,如果有人告诉你,说你有明星潜质,而他可以“点石成金”,条件嘛,就是要花些“小钱”,你会做何选择?这个“情节”不是虚构,近期,扬州城区就活跃着不少这样的角色,利用年轻人急于就业、闪电成名的心理,以“星探”的名义,骗取消费者的钱财。广陵区消协在受理处理多起该类诉案后,特提醒寻求职业者:勿入“星探”陷阱。
据扬州核心区域工商部门统计,目前光汶河工商所辖区内大大小小的“文化传播公司”就有14家。这些公司大多能守法经营,但其中也有些公司不诚信,以推荐、招聘广告模特为幌子,派出所谓“星探”,专向一些20岁左右的青年男女下手,利用年轻人涉世未深,爱做“明星梦”的心理,以花言巧语将他们捧成“极具潜质”的“明日之星”,称赞他们如何适合做广告主角,甚至连一些相貌平平者,也被捧成“性格演员”,并哄骗他们付款拍照,交钱等待出镜。汶河消协受理的多起投诉中就有一个受害者被位于扬州市汶河南路的一模特经纪公司骗走千余元。
在受理的此类投诉举报案件中,细心的消协工作人员归纳了这些“星探”骗钱的途径及手法,警戒后人。
其一,闹市游说。这类公司通过招聘“星探”,在人流量大的商业闹市(如文昌商圈、酒店茶楼等),向过往的年轻人派发名片,极力游说其适合从事模特行业,并千方百计说服当事人参观公司的经营规模。据了解,“星探”每把一名顾客带到公司就可从中得到相应的提成。
其二,巧立收费名目。这类公司的经营者声称:广告模特儿收入颇丰,前景美好,但需预先缴付一笔费用,拍摄一盒自我介绍的录像带及照片,交给各大广告公司备用。这笔预缴付费用名目繁多,有保证金、制作费、签约费、资料制作费、推广费、拍照费等等,从300多元到10000多元不等。
其三,订立不平等的格式合同。这类公司为了确保自己的利益,往往会利用自己早已拟就的格式“合同”来规避风险。这些“合同”表面看,都比较完善,如果不是专业的法律人士很难发现破绽,而合同中应该明确的经营者的责任、争议解决途径、违约责任等条款则被故意模糊了,这样做的直接后果是,消费者一旦交钱签约,往往会因难以履行而自动解除合同,造成消费者“单方违约”自吞苦果且投诉不能的现实。
其四,偷改合同条款。在消保部门受理的此类诉案中,有些“星探”公司在消费者交纳一定金额的款项后,假借为其化妆、换衣服之机,利用公司的工作人员阻挡消费者视线,乘其不备偷偷擅改合同,延长了合同的履行期限,如:把“一个月……”改成“十个月……”等,使一些原以为可以月内成名而交钱签约的消费者,等发觉猫腻后,无法找到说理的“证据”。
还有就是敷衍了事。在消费者交纳一定数字的金额后,公司随意安排其参与一些可有可无的手袋、休闲服等平面广告或杂志封面拍摄工作,而所拍的广告并没有在大众传播媒体中出现,如受害人产生怀疑或不满而提出退款时,公司不是置之不理,就是人走楼空,逃之夭夭。
针对以上种种骗人伎俩,广陵区消协及汶河消协分会发出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特别是怀揣明星梦的少男、少女们要提高警惕,不要轻信陌生人的“寻星”谎言,不要轻易签署形象代言协议书、合作协议书或合同书,以免陷入“星探”设计的陷阱。广陵消协 汪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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