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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乱收费事件调查
 时间:2008-03-26  已读600次  信息来自:扬州消费者协会
   
累计近6万元的诊疗费用中,2万余元收得“不明不白”。

    近日,市民朱爱莲向本刊反映说,一家医院存在违规乱收费的情况,本刊调查员随后进行了调查。虽然,当事双方说法不一,但一份由当地价格举报中心出具的《价格投诉调解意见书》,似乎能说明一切——“医院从朱以东治疗总费用中核减各项不规范收费2万多元,并补偿投诉人误工费、交通费、补偿费数千元。”

乱收费的背后:

颅脑手术没放引流管?

    2007年3月11日,宝应少年朱以东在上学途中横遭不测,一辆飞驰而来的汽车将他连人带车撞飞出去。

   朱随后被送至附近一医院重症监护室接受颅脑手术的抢救治疗。在经历了40天的治疗后终未能再度睁开眼睛。

    这名年仅17岁的少年生前是该医院所在地的一家职业高中学生。在他入院后的几十天时间里,学校为家境贫寒的他组织了爱心募捐。他可能会感受到学校全体师生为他捐款的那份浓浓爱心,但他不会知道,一场激烈的较量也在同时上演。

    朱爱莲,朱以东的姑姑。病人住院期间,朱爱莲几乎每天陪护左右,对病人的治疗过程了如指掌。

    朱爱莲说,少年的家人是在当年3月13日也就是车祸发生后第三天才找到的。此前,朱以东一直被称作“无名氏”。找到朱以东的当天,主治医生告诉朱以东的家人“病人病情相当严重,说死就死,最好的情况也仅为植物人”。

    尽管如此,朱以东的亲人也没放弃。不过,后来朱爱莲在陪护过程中,发现了一些让她无法理解的问题。

    “按照手术规范,施行颅脑手术,应放置引流管。医院手术单上也记录着‘在3月11日晚放两根16号导尿管于脑硬膜下,3月17日取出’。”朱爱莲说,“先不论引流管被换成导尿管有多荒唐,我们这么多亲属和那么些师生从3月13日起,根本就从未见患者头上有导尿管。”

    朱爱莲认为,是医院的失职导致病人生命无法挽回,医院应该承担责任。

    对于患者家属反映的情况,那位韩姓主任医生后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作了以下解释:“手术中引流管一定是用的,做这样的手术没有哪家医院不用引流管。”至于导尿管与引流管“张冠李戴”的问题,韩说,10年前硅胶导尿管和引流管是可以通用的,现在硅胶导尿管虽不能被用作导尿,但仍可用作引流。

虚假宣传延误治疗?

    2007年3月15日,朱以东入院的第五天,院方为他拍了两次CT。

    拍完CT后,主治医生韩告知,患者颅脑内有淤血,要做二次颅脑手术。未被患者家属接受。

    朱爱莲后来向记者道出其中的原委:当时,医院门诊大厅的电子字幕上正打着“热烈欢迎南京脑外科专家潘云曦教授前来我院临床指导”,时间就定在该年3月17日(周六)。我们寻思,到时让省内权威专家会诊后再做二次开刀手术岂不更有把握?!

    可令朱爱莲没想到的是,这一等竟让她遗憾终身。

    “17日这天,我们家10余人在重症监护室门口的走道里专等‘省内权威专家’,直到下午4点,也未见专家的身影。脑外科12个病员,当天也没有一人见过专家,更别说看病了。”

    为此,朱爱莲的家人后来特赴南京进行了一番调查。南京方面明确告知他们,3月17日这天,他们并没有派人到该院进行会诊。也就是说,让患者家属充满期待的专家,实质为院方虚构。

    “医院明显是想利用虚假宣传吸引更多的患者入院‘消费’,可它的这个行为却让病人错失了最佳会诊时机。”朱爱莲说。

    对此,医院的一位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从未做过这样的宣传。

    不过,记者调查得知,事情并不像医院说的那么简单。在3月17日之前到过该医院的徐女士告诉记者,她也确曾见到过医院打出专家前来指导的电子标语,且不止一次。

    当地工商分局消保科负责人表示,如果医院的确作过这样的宣传,那就可以认定是虚假广告,医院肯定是要接受相应的处罚的。

超过40%的医疗费有问题?

    “医院不仅施救不力、延误病情,在医疗收费上也做手脚。”朱爱莲说,“我侄儿的颅脑手术明明只作过一次,医院的收费单却有两次手术的记录,费用为1300元×2次。”

    对此,医院的解释是,颅脑手术对左右两脑都做了手术,因此,所谓的两次收费其实是对左右两脑各收费一次。

    “这很荒唐。”朱爱莲说,“一次完整的手术只收一次费用,这是规定,也是各大医院的通常做法。”朱爱莲还说,按照《江苏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的规定,二类医院做颅内血肿清除手术,指导价为1130元,该院一次收费1300元,严重超标。

    偶然的发现让朱爱莲对这家医院的其他收费也留了心眼。于是她和老伴一起仔细地研究起侄儿住院时的清单。

    这一细看还真让夫妻俩找出不少问题:药品多收9827.01元,服务多收费9249.40元,入量巨差多收1445元,化验多收费3784.34元,……林林总总,合计多收费24306.07元。

    朱爱莲说,仅药品收费这一项就有多达22项涉嫌超标收费、多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等诸多违规欺诈行为。

  “一种名为白蛋白的药品,省内明文规定不准超过305元/每支,但朱以东的看病清单上院方却要收取328元,每支多出23元的金额;另一种名为甘露醇的药品被多收了4支计17.6元的费用。”朱爱莲拿出自己近一年来认真梳理的“医院住院乱收费一览表”以及复印的《江苏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部分材料告诉记者。

    此外,患者病历上明确记录朱以东分别于3月24日与3月26日停止使用“输液泵”,但收费清单上仍将其收录进帐,并且0.5元的时加收费到最后又变成了2.5元。

    “凡此种种,超标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等比比皆是。”朱爱莲说,“这难道不是欺诈吗?”

物价部门:

违规收费确实存在

    在理清了医院的收费情况后,朱爱莲夫妻俩先是到当地消协投诉,消协的秘书长亲自协调处理此事,但医院方并未接受调解。

    其后,他们又向当地价格举报中心举报了医院乱收费行为。

    “皇天不负有心人!这一次总算起到了作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朱爱莲说。

    2008年1月25日,当地价格举报中心作出的《价格投诉调解意见书》中,记者看到,“经调查,医院在内部价费管理中存在不足,出现药品名称不规范、收费名称不明细、部分收费项目没有按照《江苏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要求及时更改为标准的收费项目库等情况。”价格举报中心随后作出“医院从朱以东治疗总费用中核减各项不规范收费和投诉人误工费、交通费、补偿费计26000元”的裁定。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价格举报中心的负责人表示,患者家属是到去年11月份向他们作出投诉举报的。接到举报后,举报中心第一时间展开核查。通过对照《江苏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发现医院在收费过程中确实存在药品名称不规范、部分收费项目没有及时按照价格手册的要求进行调整以及收费名称不明细等问题。

    价格举报中心考虑到医疗问题的复杂性,遂对当事双方进行了调解。2008年1月25日,经过价格举报中心的努力,双方最终同意签订了上述《价格投诉调解意见书》。

医院表态:

“这个账不好算!”

    2008年2月22日,记者专程赶往这家医院进行调查。

    “好利害的刁民!”在院长办公室,该院的魏院长也即前面提到的那位医院负责人表示,此事已经在物价部门的协调下得以解决,现在病人家属再向媒体公开,让他“难以理解”。对于医院打出“南京专家前来指导”一事,他再次当面予以否认。

    不过,院方的另一韩姓院长随后纠正说,医院曾经打过这样的电子字幕,相关专家也的确前来该院进行过指导,只是时间上不太准确。

    对于朱家莲反映的药品单价超标一说,他没有否认。韩同时承认,医院在处理朱以东的治疗费用中的确存在一些不规范的行为,但他强调“不规范收费没有2万多元。”

    那准确数值倒底该是多少呢?面对记者的追问,这位负责人称,“这个没有办法统计,账不好算。”

相关部门:

正在调查处理

    采访中,朱爱莲认为,当时她向物价部门反映医院在收费方面的情况,是为了使相关证据得以固定。院方在近6万元的诊疗费用中,竟多收了2万多元,目前,院方仅将这多收的2万多元“吐”出来,依据相关法规是不够的,医院对患者的这种做法是不诚信的,应该为其失信行为“付出代价”。

    2008年2月22日上午,朱以该医院欺诈消费者为由,带着相关证据材料的复印件,向当地有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诉,要求对该院上述行为进行查处,并按《消法》规定责成该院加倍赔偿其所受到损失。

    2月25日,记者又致电当地卫生局,该局医政处一位姓张的负责人表示,涉及价格问题的,一般由物价局处理,即便是发生在医疗纠纷里的价格问题,卫生局也不参与。

近6万元的医疗费被以种种手段,掺了两万多元“水分”,笔者以为,光用“不规范收费”来解释是难以让人信服的。院方的行为是否对患者构成欺诈?是不是符合《消法》第四十九条双倍赔偿的规定?医院还将受到哪些处罚?目前,当地相关部门正在对此事件作进一步调查。赵银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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