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宝应消协质疑商家“一元餐具消毒费”
餐具消毒费该谁埋单?
时下,“餐具专业消毒”经营,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在全国各地可谓方兴未艾。然而,“餐具消毒费”该由谁埋单在社会上却引起了不小的争议。连日来,宝应县消费者协会对此作了专题调查。
据调查,宝应的一些火锅城、大排档等餐馆向食客收取“餐具消毒费”是从去年年底开始的,至目前,该县已经有20多家餐馆使用“专业消毒餐具”,并按照“每客每次1元”的标准向食客收取。目前,在宝应日平均使用“专业消毒餐具”约5000套左右。
经过对宝应多家使用“专业消毒餐具”的餐馆的调查,该餐具为“五件套”,包括一个盘子、一双筷子、一把勺子、一只小碗、两个杯子。餐具的外面用塑料膜封口,封口印着“康洁餐具消毒配送中心、绿色健康、专业洗消、有偿使用、一元一次”字样及该中心手机号码,但无该中心经营地址。
3月26日下午5时许,宝应县消协组织专人对县城的“避风塘”、“湘满楼”、“巴将军”、“好邻居”等4家餐馆同时进行明查暗访,发现上述餐馆均在餐桌上摆放着“专业消毒餐具”。其中,调查人员在“巴将军”火锅城向服务人员询问,餐馆能否为消费者提供普通餐具?服务人员回答说,不可以。理由是,现在都使用这种餐具了,“餐具消毒费”按人头计算,每人1元,是从就餐费用以外另收的。客人如果不接受这种餐具,可以到别处就餐。
在“好邻居”大排档,一位姓邓的服务员向调查人员表示,本餐馆自备了一些餐具,如果客人提出拒绝使用“专业消毒餐具”,可由餐馆服务人员为客人进行更换。这位服务人员同时向调查人员表示,一般的客人碍于情面,不会提出更换餐具的要求。如果是几桌或者十几桌甚至几十桌,客人在结账时会发牢骚,认为餐馆向食客收取“餐具消毒费”不合理,毕竟几十元到数百元的“餐具消毒费”不是个小数目。
按照相关规定,从事餐饮服务,涉及消费者健康、安全的行业属于特种行业,应该办理相关前置许可手续,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而“康洁餐具消毒配送中心”是否取得上述合法有效证件呢?按照该中心在“专业消毒餐具”包装物中提供的手机号码,调查人员与该中心业主黄某取得了联系。3月28日上午,在宝应县消协办公室,黄某向调查人员陈述,该中心从去年12月开始营业,总投资48万元,用工15人,经营地点在宝应县黄浦集镇,营业面积200平方米。中心设有餐具配送车,分“洗涤、消毒、打包、配送”四道工序,春节前后生意较好,“专业消毒餐具”日配送量约5000套,目前约1500套左右,每套标价1元,向饭店服务人员“返还”2角,实收8角。
当调查人员要黄提供相关前置审批手续及工商营业执照时,黄某称正在办理之中。
因该配送中心在餐具洗涤消毒及包装过程中涉及污水排放等,调查人员又与宝应环保局取得联系。该局一位姓卢的同志表示,该中心应该办理环保的前置许可手续,但是否办理,要等调查后才能答复。
康洁餐具消毒配送中心“餐具消毒费”是以“标准定价”的形式出现的,此收费标准是怎么形成的呢?对此,黄某的答复是参照外地的价格。宝应物价局吴局长的答复是该中心可以根据经营成本和市场需求等自主定价。据悉,因为目前在宝应餐具专业消毒仅“康洁”一家,近期内“餐具消毒费”价格不会下降。
作为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的企业,应该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康洁餐具消毒配送中心实际经营也有好几个月了,在这方面做了哪些呢?宝应县地税局一位同志称,该中心在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之前,是无法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如果它在饭后结账时,不提供税务发票,是明显的偷税行为。而如果借用他人发票结账,则属违规。
鉴于“康洁餐具消毒配送中心”在接受调查时尚未能提供相关前置审批手续和工商营业执照,实际经营中又未与相关餐馆签订消毒安全书面协议,对此,宝应消协有两点疑虑:其一,该中心“餐具消毒”设施是否完备、餐具消毒是否达到卫生标准目前尚难以定论;其二,其向宝应20多家餐馆提供“专业消毒餐具”,在服务与收费问题上与餐馆业主只是口头约定,如因饭菜不洁或餐具消毒不到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在餐馆和餐具消毒配送中心之间容易引发争议。
4月3日上午,调查人员前往宝应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就“康洁餐具消毒配送中心”的卫生前置许可、该中心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消毒设施配备等相关情况进行咨询。该所陈所长说,起初该中心曾提出与卫生部门合作,但遭到了卫生部门的拒绝。餐具专业消毒属“新生事物”,按照现有的相关规定,无需办理卫生许可手续,卫生部门只能对其卫生消毒设施等进行不定期检查监督。按照相关规定,餐馆方面应当每天向该中心索要有关餐具消毒方面检测报告。而目前该中心每天向宝应城区配送的“消毒餐具”是否都经过卫生监督部门的检验呢?陈所长明确表示,目前尚未做到“天天检测”。
向消费者收取“一元餐具消毒费”,既然遭到绝大部分消费者的反对,为何在宝应又有20多家饭店坚持使用且有增无减呢?据了解,使用专业消毒餐具除了能给饭店节省用于餐具消毒方面的人力、物力、财力外,每套消毒餐具两毛钱的“返还款”对饭店及其员工来说也是一个不小的诱惑,这与酒类供货商在促销向餐馆服务人员提供“开瓶费”如出一辙。据悉,此行为涉嫌商业贿赂,宝应工商部门目前对此已经介入调查。
“餐具消毒费”究竟该由谁埋单?对此,消费者与餐馆业主的说法各不相同。消费者认为,到饭店就餐,餐饮费应由消费者支付,“餐具消毒费”应由经营者埋单。而经营者则认为,“餐具专业消毒”增加了饭店的经营成本,服务质量提高了,消费者应该为此付费,再说,收取“餐具消毒费”在全国各地都很流行,也不是哪一家的首创。调查人员就此争议咨询了宝应国法律师事务所朱锦华律师。朱称,《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餐馆向消费者加收餐具消毒费的做法是一种转移义务的侵权行为。 赵银忠 吕鸿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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