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扬州市“消费与责任”论坛观点集纳
科科斯群岛是世界顶级的潜水胜地之一。《大白鲨》原著的作者彼得·班奇里潜入水下时,他看到的不是绚烂的海底世界,而是鲨鱼的坟场:一条条被割掉鱼鳍的鲨鱼,葬身海底。根据野生救援组织提供的数字,以2.5亿鱼翅消费人数计算,若每人平均消费2只鱼翅,那就意味着每年有1亿条鲨鱼被食用。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的确,今日的消费者已逐渐主宰着一切商业动向,他们的意愿决定着生产者的产品,影响着人类现在以至未来的生活。
如果每个有社会意识的消费者越来越考虑个人消费的公共后果,在购买商品、使用商品、处置商品时,都建立在最小化或减少对社会的有害影响,最大化对社会的长期有利影响这样明确愿望的基础上,最终会通过运用购买权力而引致社会变迁。个人的力量固然微弱,但联合起来就能用集体购买力来表达政治意见、改善社会状况。
当“责任”一词出现在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时,人们很容易地将这个责任落实到生产和销售商品厂家及商家身上。毋庸置疑,厂家和商家确实需要在保障消费品质量、安全、健康等诸多方面承担主体责任,不过,同样不应忽略的就是消费者的责任。“消费者权益”已深入人心,相比之下,“消费者责任”却令人感到陌生。当一个消费者明知某些产品(服务)来自于血汗工厂或者它们的生产过程严重破坏环境、残害动物、有悖伦理时仍然去购买它,那么他就是“不负责任的消费者”。在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今天,这种看似平常的消费行为,无疑也考量着消费者的基本素养,因为这种消费行为间接地纵容了违法行为。对消费者来说,很难摆脱道德的指责。
正如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消费者责任意识的误差往往会表现出两种极端:一方面是缺少维权意识,只关注产品的性价比;另一方面就是缺乏理性消费意识,过激甚至过度维权。所以,消费责任不仅存在于企业生产过程和产品流通过程中,更存在于消费者的消费过程中。
中消协的一幅宣传画形象地说明了“消费与责任”的关系——两个齿轮紧密咬合在一起:一个齿轮是消费,一个齿轮是责任,两者紧紧地结合在一起。唯有消费者尊重并履行了自己的责任,才能真正构建起良性循环的消费环境,迎来消费的春天。陈允霞(邗江工商局邗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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