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哈耶克提出的“消费者主权理论”是市场经济最重要的原则之一。它认为,消费者购买某种商品是把消费者的意愿和偏好通过市场传递给了生产者。生产者根据消费者的意见和要求进行生产,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消费者是上帝”正是这一理论的通俗表达。
个人的消费是自由的,它建立在平等、自愿、自主的基础上。因此有人认为,消费是个人的事,只要有经济能力,他人和社会管不着。这种看法其实非常片面,消费者不能不顾国家的法律规定进行消费,但在法律禁止的情况以外,还有很大的空间,需要道德来加以引导。我认为,必须肯定消费自由,但同时也要使消费者明确认识到,在消费过程中还要承担重要的社会责任。
肯定消费自由,但绝不可忽视每一个消费个体对维护生态环境的社会责任。最大程度地降低资源消耗是保护生态环境最有效的办法。消费什么,消费多少,不仅要考虑自身的经济承受力,更要考虑减少生态环境的压力。因此,我们在消费过程中要提倡占有物质资源少的消费方式,接受有利于减少环境污染的再生消费品。发展循环经济是减少能耗,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而它运行的成功与否都与消费者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感分不开。
肯定消费自由,但绝不可忽视每一个消费个体对预防疾病,保障公共卫生的安全责任。改革开放以来的三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为我们敲响了饮食消费中公共卫生安全的警钟——1988年,上海31万市民身患甲肝,直接死亡31人,其直接原因就是食用了不洁毛蚶;2002年冬至2003年春,我国内地24个省、市先后发生非典型肺炎疫情,与食用野生动物果子狸有关;2006年,北京市民因食用福寿螺致病,短时间内138人被送医急救。毛蚶、福寿螺、果子狸,引发了公共卫生的大问题,因此必须唤醒公民的社会责任感,通过改变消费伦理观念,将卫生健康作为饮食消费的首要价值标准,少吃或不吃野生动物,改革“合餐制”的消费方式,提高全民卫生防控水平。
肯定消费自由,但绝不可忽视每一个消费个体对维护良好社会风气的道德责任。由于经济转型,中国开始从生产社会走向消费社会。在消费社会中,“欲望”的消费取代了“需求”的消费,人们往往不是为生活而消费,而是为消费而生活。抑制消费,不利于经济的发展,但过度消费,则不利于建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一个热衷于炫耀消费、缺乏社会责任感的“大款”、“大腕”,社会对他的道德人格认同度肯定不高。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要履行对社会风气的道德责任,贯彻“适度消费”的原则,适度消费是一个人社会责任感的表现。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者应增加精神文化消费的比重,注重物质消费和精神消费的和谐,建立良好的社会风尚。刘烨(维扬工商分局梅岭工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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