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于消费者而言,不正当竞争表现在要挟式投诉、恶意退货、知假买假等方面。从表面上看,消费者的不正当竞争只涉及个人及厂商的眼前利益,而实际上它对市场秩序的破坏作用不可低估。如要挟式投诉、恶意退货,就是对诚实守信厂商正常商业行为的迫害,加剧消费环境恶化;知假购假更是在客观上鼓励和支持造假行为。
我觉得,作为消费者,要努力担负起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责任。一方面,要积极参与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敢于拿起法律武器,同各种侵权行为作斗争;另一方面,要学会依法维权,自觉摒弃不正确的消费习惯,为改善消费环境尽一份力。
那么,消费者该如何践行“消费与责任”,保护自身利益?我认为,首先从平时养成主动索要发票的习惯开始。发票是消费者消费的凭证,具有法律效力,商品一旦发生问题,没有发票的消费者将处于不利地位。其次,消费者对侵权行为应大声说“不”。相关调查显示,53%的北京市民消费权益曾受到过侵害,但没有采取维权行为的竟占到51.3%,这样的数据让人感到有些尴尬和失望,他们中有的选择了做“沉默的羔羊”,或因常识和手段的缺乏,只好自认倒霉。
如何让广大消费者觉醒,主动站出来对侵权行为大声说“不”,这不仅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多层次的消费者组织,加强行业指导和监督力度,还有就是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只有当更多的消费者懂得积极、理性地维权,更多的商家把产品质量和服务当作生命一样看待,一个成熟、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才会到来。迎新(经济开发区消费者协会迎新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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