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大仪查处一销售假冒“玉溪”案
近日,消费者王先生在大仪街道某店铺以每条210元的价格,共花了1050元购买了五条“玉溪”牌香烟。王先生回家后拆开一条,发现烟丝黑不溜秋的,气味也与正宗的“玉溪”牌香烟有所不同,就怀疑这五条香烟是假的。于是王先生向该店经营者提出退货的要求,但经营者极力否认,并不予退还。
在王先生与经营者交涉无果后,他向仪征消协大仪分会进行了投诉。大仪消协受理了这起投诉,并立即对此经销户进行检查,调解处理。后经专业人员对这五条香烟进行检验,该香烟系假冒“玉溪”。执法人员当场暂扣了这五条假冒“玉溪”牌香烟,并明确指出销售假冒“玉溪”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应无条件予以退货,并承担消费者提出的相关经济损失的赔偿,同时还要接受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
经营者自知理亏,经反复协商最终达成协议:经营者李某向消费者王先生返还1050元,工商部门对李某处以相应的罚款。此次消费纠纷得到了圆满的解决,王先生激动地向执法人员握手言谢,经营者李某也认为消协主持的调解合情合理,使他从中吸取了教训,以便今后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更好地为消费者服务。张爱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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