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车只开半月,轮胎就裂,找商家协商多次,就是没个结果。”即便事过3月,当吴女士走进广陵消保科时,情绪仍异常激动。
吴女士的那辆车购于今年2月份,东风牌多利卡汽车,买车花了她7万多元,可新车只用了两个星期左右,吴发现有2个轮胎出现了裂纹,一只较严重。吴当即向经销商反映,并提出三点诉求。①更换四只轮胎(该汽车共有七只轮胎,一只为备用轮胎),退两只轮胎,两只留为备用。吴的理由是:轮胎所处位置不同,承受的重量也有差异,受损的程度便有轻有重,现在,裂的虽只有两只轮胎,但均系吃重较大的轮胎,这说明这批胎有质量问题,故要全面换胎。②多出的两只备用轮胎,可以是原厂胎,但要保证质量,不贴差价。③现在购买该型汽车有赠品,她也要享受。(注:吴购该车时,无赠品)经销商接诉后,立即向厂家作了汇报。厂家倒也利索,随即组织技术人员对轮胎“会诊”,结论是:轮胎问题是人为所致,不属质量问题。双方争执不下,协商无果而终。
接诉后,消保人员立即安排双方进行沟通。经多方了解,发现双方分歧的焦点在于,经销商认为消费者要求太高,属维权过度,而消费者则坚持说,厂家的结论太伤人,她的要求合情合理。
后经消保人员多次协调,双方终达成谅解:经销商同意一次性为吴更换四只轮胎,吴不再索要赠品,调换后的轮胎和未调换的三只轮胎,如发现质量问题,按三包规定执行。
对这样的调解结果,吴女士和经销商都表示非常满意。广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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