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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消协系统争“明”
日前,仪征市消协召开“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专题会议。仪征消协会长与6个基层分会会长签订了《年度目标和创建文明单位工作责任状》。本次活动旨在进一步提升消协的社会公信力,进一步加强消协组织的能力作风建设,进一步发挥消协组织“联系政府与消费者的桥梁作用”。本次活动具有3个显著的特点:一是活动由市消协在岗坐班常务理事提议,并经市文明办批准;二是本次活动是在仪征消协2007年度被评为“文明单位”基础上的深化,2008年度,创建文明单位工作的重点是在6个基层分会全面开展;三是本次活动实行“问责制”。 宜潇 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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