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高邮消协成功调解一起因祛斑化妆品过敏引发的旷日持久的纠纷,消费者获赔6000元。
自去年以来,王女士一直使用高邮一药店销售的祛斑霜,价格126元/套。用完4套,花费504元后,王女士感觉她离该祛斑霜广告宣传的“无斑族”越来越近了。为早日成为“无斑族”,今年2月20日,又购买了一套该祛斑霜,殊不知使用后,全然没有以前的效果。先是脸上布满了血丝样网纹,色斑有增无减,后发展到满脸都是斑。王找经销商交涉无果,投诉至高邮消协。
高邮消协受理后,建议经销商采取行动帮助王女士先行治疗,消除炎症,并慎重考虑消费者王女士的要求。经过两个多月的积极治疗,王女士脸上炎症已消除,但还存在褐色斑块,对容颜有所影响。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由经销商一次性赔偿消费者王女士医疗费、误工费、后期治疗费、美容费等合理费用6000元。
近几年来,消费者因使用化妆品和美容消费受到伤害的案例已不鲜见。《中国妇女报》曾报道,在中国十年来因各种美容毁掉三十万张脸,而且此类案例每年以10%的速度递增,这确实让人触目惊心。为此,高邮消协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或美容消费时,千万不要什么都往脸上抹,把自己的脸当作别人的试验田。做美容时,一定要到具有资格、信誉好的专门机构去做。另外,在目前广告发布不尽完善的情况下,消费者不能轻信广告所带来的信息,要三思而后行。 汤兰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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