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海工商部门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护民生、促和谐”的消费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检查。一批“霸王条款”企业纷纷收到修改建议书,部分企业由“事后处罚”变成“事前规范”。
工商部门重点检查了居民意见较多的物业管理合同格式条款,责令应备案未备案及合同文本中加入不公平格式条款内容的物业公司限期整改。而对于服务场所普遍存在的“预付式”消费,也建议相关企业修改“本卡售出恕不退还”、“卡内金额不退还”等不公平条款18件。
另外,工商部门还对浦东新区57个主要商业街及周边地区的汽车维修、美容美发、宾馆沐浴等行业近560户各类经营户的企业格式合同进行逐一检查,共发出格式合同修改建议书60份。
据悉,本次专项检查重点是针对百姓关注的热点难点领域寻找突破,由以往对合同中“最终解释权”提出修改建议转为查处合同中隐形的、难定性的霸王条款。整治中发出此类修改建议书25份,占修改总数的50%。早报记者吴洁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