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律师韩甫政日前向北京一中院起诉国家发改委和工业与信息化部,请求法院判决两部委受理他提出的取消移动和固定电话月租费行政复议。(见《新京报》)
韩律师认为,电话月租费与合同法、价格法、公司法相抵触,侵害了消费者权益。据他计算,从1994年开始,国内用户向电信运营商交纳的月租费已达2万多亿元,是中国五家电信运营商全部注册资本总额的6倍多。今年1月,他向两部委发信,要求以行政方式取消电话月租费,两部委均称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拒绝受理,韩律师一纸诉讼将两部委告上法庭。
月租费广受诟病,笔者每月交固定电话费时都被扣掉21.6元的所谓“基本月租”,常常比通话费还多。电话月租费一收10多年,显然不合理,依照现有《物权法》、《价格法》分析,已属“老皇历”的月租费还存在多处违法嫌疑。月租费早就成为“过街老鼠”,近几年召开的全国和地方“两会”,每年都有代表委员提案,要求取消电话月租费。可“人人喊打”并没有消灭这只“老鼠”,月租费纹丝不动,照收不误,可见垄断收费是多么地“顽固不化”。
韩律师成为用法律手段与月租费较量的第一人,那么他能打破电信垄断收费的坚冰?笔者不太看好。首先,相关主管部门有话在先,说,“收取固定电话月租费有合理性”。其次,取消月租费的前提是核算成本,这就需要了解掌握大量信息数据,运营商显然占据制高点,韩律师则处于劣势。第三,至今尚无法律明文规定取消电话月租费,故法庭不会作出类似判决。
尽管赢得官司把握不大,但我很欣赏和佩服韩律师挺身而出与不合理的垄断收费作斗争的勇气和胆量,这是一种蚂蚁啃骨头精神。韩律师起诉或许不能彻底解决问题,但能撬动一下压在百姓头上的垄断大山。百姓一次又一次维权诉求,都是对垄断坚冰的一点点融化。违背公理和法律的垄断收费如同一块骨头,消费者需要有蚂蚁精神,矢志不渝地“啃”下去,最终能将“骨头”啃碎。尹卫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