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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药品缘何屡屡坑人?
 时间:2008-07-23  已读390次  信息来自:扬州市消费者协会
   
    时下,一些标注为“食”、“健”、“消”、“妆”等字号的保健品,厂商在介绍其功效时,常有意无意地与“疗效”套近乎,把它说成“灵丹妙药”,此类保健品亦因此被称为“伪药品”。“伪药品”因具有误导性和欺骗性,一旦进入药店,对病急乱购药的消费者,特别是农村消费者,带来的危害几乎是致命的。

    针对这种状况,2008年5月1日,《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始实施。《条例》规定:“禁止在非药品中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添加药物成分。非药品不得标注药品通用名称,其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不得有涉及药品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的治疗疾病的内容。”

    根据《条例》精神,今年3月28日,宝应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早组织召开了全县药品零售经营户会议,印发了《关于开展伪药品专项整治方案》(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要求,4月份为自查自纠阶段,药品经营户应对照《条例》规定,将“伪药品”自行下架。该局从5月份开始,对宝应县药品市场实施专项整治。

    据该局稽查科负责人透露,5至6月,该局组织专人对全县140多家药店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了“康妇消炎洗液、二十六味帝黄丸、天然伟哥、霉克霜、蚁粒神、万通筋骨贴”等20多种“伪药品”,货值一万多元。其中,目前已立案处理两起。

    重击之下,“伪药品”是否绝迹宝应了呢?

投诉

伪药品屡屡蒙人

    前些日,宝应县曹甸镇的一位古稀老人向宝应消协投诉说,7月初,他听了一堂“老年健康知识讲座”,讲课的“白大褂”当堂为其做了“免费体检”,说他患有“三高”。那位“白大褂”还当场开出“处方”,要他到当地一家药店购买一种指定“特效药”。依“白大褂”吩咐,老人花1500元购买了一个“疗程”的“特效药”。服用后,老人出现了腹泻症状。其子女以为老父患病不轻,忙带其到宝应县人医作全面检查。检查结果显示,老人并无“三高”。究其腹泻原因,原是所服“特效药”的“副作用”。消协工作人员检视老人所购“特效药”后发现,“特效药”居然是保健食品,而那位卖“药”的“白大褂”则是该品牌保健食品的营销人员,他们举办“讲座”是为促销保健品。

    在宝应县消协日常受理的消费投诉中,类似投诉还有不少。山阳镇董先生在宝应城区一药店买五盒“二十六味帝黄丸”,服用时,出现不良反应,将“药品”拿到药监部门询问后,董才知道自己买的根本不是药。消费者张女士,在一次体检中,被院方告知患有“乙肝”。张从媒体获悉,宝应有家药店正在销售一种叫做“乙肝转阴王”的“药品”,药品生产厂家在媒体承诺“无效退款”,再看看媒体上“患者”的现身说法,张对其疗效越发深信不疑。花5000多元到药店买了两个“疗程”的“药”后,张开始按广告服用。然半年过去了,张到医院复查发现,病情不但没有好转,反加重了。后消协工作人员调查发现,张女士购买的根本不是“特效药”,而是一种保健食品。

    在连续受理数起相关投诉后,近期,扬州市消协联手宝应县消协并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以“买药人”的身份,对当地城区部分药店进行明查暗访,对在前期药品整治中被列入“伪药品”的一些保健食品、消毒用品、化妆品等进行“照方抓药”。

暗访

谁在推介“伪药品”

    部分药店仍在销售“伪药品” 7月11日,调查人员随机走进宝应城区7家药店,两家药店已经没有“伪药品”的踪影,其余5家药店,调查人员“买”到了“伪药品”。这5家药店中,有两家药店还为“伪药品”厂家入场经营提供柜台、票据。

    一些场馆成为“伪药品”商行 在随后的暗访中,调查人员还发现,目前,宝应的一些剧院、酒店经常租赁给一些人举办“健康知识讲座”。这些人,大多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商品展销登记证》。《商品展销登记证》成了一些保健品经销商进行“伪药品”虚假宣传、欺骗群众的合法外衣。

    有媒体甘当“伪药品”的吹鼓手 调查人员还发现,一些媒体、广告经营者片面追求经济收益,对“伪药品”广告内容审查把关不严。在刊播的“伪药品”相关广告中,“无效退款”者有之、“图文并茂”者有之,“含沙射影”者有之,“现身说法”者有之……凡此种种,为“伪药品”的泛滥起到了鸣锣开道、推波助澜的作用。

声音

无包治百病的“神药”

    宝应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位负责同志向调查人员透露,凡是声称自己的保健食品有治疗作用或效果的都是不真实的,也是违反《食品卫生法》的。同样,化妆品(文号应为“卫妆字”)是指以涂擦、喷洒或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的目的的日用化学用品,是不可能用于治疗疾病的,它与药品有着本质的区别。

    提起保健食品、消毒产品、化妆品,该局的一位专业人士说,这些都不能治病,谈不上疗效,疗效只有药品才有。而且,就算是药品,其疗效对患者来说,还存在个体差异,以当今科技,还无法研制出包治百病的神药。

    他还说,“伪药品”没有经过药监部门的严格审批,其产品质量达不到药物类要求。

    他还透露,不少“伪药品”是在“地下作坊”生产,不具备起码的卫生条件,有些甚至含有毒有害成分。而一些营养口服液含有性激素,尤其是一些男性壮阳保健品,大多含有雄性激素和中枢神经兴奋剂。长期使用这样的保健品,只会使人“透支体力”。一些女性使用的调经、养颜产品,则大多含有雌激素。女性摄入适量的雌激素,的确可以增强一些机体性敏感、改善蛋白质合成及脂肪分布。但上述如此低廉的药物添加剂,再配上几种所谓的天然药物,精美包装后售几十元一盒,实在是暴利。

    他说,更令人担忧的是,一些儿童口服液健脑产品也含有性激素,严重影响了少儿的健康成长。

    他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此类商品时,一定要看它的批准文号,不要轻信推销人员的口头宣传,不要把保健品、消毒品、化妆品、食品都当着药物来使用。

追踪

治“伪”需对症下药

    消协调查员将“伪药品”市场的暗访调查情况向有关职能部门通报后,相关部门表示,整治“伪药品”市场,需要“对症下药”,需要大家的共同关注。

    首先,消费者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理性消费。宝应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人说,目前市场上,充满了宣传药品疗效的消字号、健字号、食字号的“伪药品”,普通老百姓缺乏相关知识,往往把它们当着药品购买使用,既浪费了钱财,又耽误了疾病的治疗。因此,患者应当到正规医院治疗,切莫听信不良商家的虚假宣传。作为药品经营者来说,应当做好诚信自律,切莫贪图蝇头小利,而成为“伪药品”的“帮凶”。

    其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大“伪药品”整治力度,净化药品市场。宝应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吉广陵表示,该局下一步将对前期“伪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当事人,将予以严厉查处。

第三,工商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药店柜台出租、保健品展销会及其广告宣传的监管力度。宝应工商局市场合同科负责人表示,该局近期将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联合执法,重点强化对在剧院、酒店等场馆举办保健品展销会主办者的跟踪督查,特别要强化节假日期间的市场监管,对利用展销会变相从事保健品虚假宣传的当事人将严厉查处。进一步强化对药店出租柜台的监管,对为无照、无证从事保健品、消毒用品、化妆品经营提供经营场所、从事虚假宣传的当事人将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对药品广告市场将进行适时监控,对发布“伪药品”虚假广告的当事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赵银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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