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消协召开试行最低赔偿制度企业负责人座谈会
7月11日下午,宝应县消协组织城区大中型超市负责人召开“推行消费投诉最低赔偿制度”座谈会。
最低赔偿制度是经营者共同制定的一项自律性制度,由经营者向社会公开承诺,如经销假冒伪劣或过期变质食品,“三无”日用小商品,给予消费者严于法律规定的最低经济赔偿。经过讨论协商,最低赔偿标准定为60元。首次参与最低赔偿试点的有苏果超市、农工商超市、时代超市、忘不了超市、家家福超市等10家企业。此项制度将于8月1日起正式付诸实施。 宝应消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