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蔡先生向仪征胥浦消协投诉称,他1980元的手机在快递途中被快递公司弄丢,无法获得赔偿。
7月8日,蔡委托该快递公司快递1980元手机从仪征到苏州。当时,快递公司承诺会在三天内准到。可过了5日,手机仍未送达,后经详细了解,原来是快递公司把手机寄丢了。蔡要求快递公司照价赔偿,无果。
据蔡提供的发票,该手机购于2008年6月初,发票价1980元,蔡委托快递时,未要求保值快递。纠纷发生后,快递公司只同意赔偿500元。此事后经调解人员努力,快递公司最终向蔡先生赔偿了1500元。在此,消保人士提醒消费者:快递贵重物品,一定要实行“保值快递”,以免权益受损。 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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